紫建电子(3011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紫建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0.0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987,8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7,022,027.26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3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00048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人民币245,351,196.6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人民145,351,196.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41,453,573.98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41,453,573.98元,尚有143,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紫建电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如实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管理办法》,紫建电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重庆维都利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紫建电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上款项尚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超募资金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超募资金1.4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款项尚未归还。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43,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 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5608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紫建电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紫建电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紫建电子2023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紫建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保荐代表人: 余烯键 谢丰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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