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00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4-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30Z1002号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新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新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华新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新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新能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新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4]230Z100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卢鑫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仇笑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新星 2024年 4月 23日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93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12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0.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6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49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6,504.7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6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2209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29.7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52.8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599.9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453.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74,146.8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3年度,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年 4月 2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196.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96.6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1,004.12万元。截至 2023息收入 696.03万元,剩余利息收入 5.9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1万元转入基本户。 2、2023年度,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年 12月 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64,303.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4,220.0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9,728.65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3,948.72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426.1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2,623.46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 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4054810102)、农业银行昆山正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0301040022213)、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300005666)。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 4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8463410905)。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 12月,公司、子公司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11146310906)。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 12月,公司、子公司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592490013000071443)。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7,200.7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1。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13,948.7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2。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附表 1-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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