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3:11:27 中财网
原标题:华骐环保: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41.5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735.3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1]230Z0009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23,735.3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18,983.28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879.43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58.26
募集资金应结存余额930.85
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930.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元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开户行账号初始金额期末余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 场支行130602082930017722712,000.00-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 行1001007880110000148610,000.00930.85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马鞍山支行5559000273107043,811.36-
合 计25,811.36930.85  
注: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23,735.30万元,与表中初始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500.00万元。

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000.00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30Z086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查阅了审计机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文件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35.3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5,967.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83.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 否 已 变 更 项 目 (含 部 分 变 更)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调整后募 集资金配 置金额(1)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 (3)= (2)/(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马鞍山城镇南部 污水处理厂扩建 工程项目12,00012,000158.33注 1 11,227.7393.56 %2021年 4月30 日583.62
智能化污水处理 设备产业化项目10,00010,0005,808.876,020.2560.20 %-不适用不适 用
补充水环境治理 工程业务营运资 金13,0001,735.3001,735.30100.00 %-不适用不适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35,00023,735.305,967.2018,983.28--583.62--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35,00023,735.305,967.2018,983.28--583.62--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适用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作为项目 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 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马鞍山城镇南部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879.43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节余资金1.17万元,为少量活期存 款利息)。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 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4)。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8,983.28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 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共4,430.8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的活期存款930.8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0万元,另有 1,5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赎回。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2021年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投产,本期末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等尾款。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878.2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依然 杨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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