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5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773.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78.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月 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1月 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月 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迎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公司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甬友”)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塘厦支行于 2021年 1月 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宁波甬友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1年 2月 23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775,982.60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地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维佳 王 卿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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