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维尔利(300190):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4:27:03 中财网

原标题:维尔利:2023年年度报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月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了在手项目的执行进度,加强了运营类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相应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尤其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类项目增多,垃圾处置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相应地公司运营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2,211,587.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1%。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回款尤其老旧项目回款不及预期,相应地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5,366,198.80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受其行业及客户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其整体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相应地公司对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算,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48,898,499.44元。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401,987.34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幅度降低56.0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出现亏损,但公司整体经营平稳,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节能环保行业,为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目前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者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关于“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所处行业景气情况”等信息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53,078,06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至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 维尔利、集团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常州维尔利常州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埃瑞克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汇恒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大维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德泽、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3 年1 月 1 日至2023年12月 31日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常州餐厨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仁和惠明湖南仁和惠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维尔利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杭能环境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金源机械常州金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卢森堡公司维尔利环境(卢森堡)服务有限公司
EuRec 公司EuRec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GmbH
维尔利能源维尔利(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都乐制冷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敦化中能敦化市中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广州银利广州银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神维海口神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维尔利股票代码300190
公司的中文名称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维尔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WELLE Environmen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WELL.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月中  
注册地址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312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办公地址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3125  
公司网址http://www.wellegroup.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刚沈娟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电话0519-898861020519-89886102
传真0519-851258830519-851258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常州市汉江路156号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詹军、提汝明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 (元)2,212,211,58 7.602,084,913,83 5.882,084,913,83 5.886.11%3,153,242,13 6.823,206,605,37 3.3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197,401,987. 34- 449,599,778. 43- 449,599,778. 4356.09%186,250,872. 97191,478,344. 7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元)- 274,259,326. 63- 465,778,705. 10- 465,778,705. 1041.12%159,201,609. 33164,429,081. 07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70,038,178.0 9163,055,124. 28163,055,124. 28-57.05%325,378,788. 32334,089,371. 87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25-0.57-0.5756.14%0.240.24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14-0.39-0.3964.10%0.220.22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5.35%-10.95%-10.95%5.60%4.26%4.43%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总额 (元)9,080,777,38 7.419,905,726,19 8.169,905,951,71 6.31-8.33%10,647,452,9 22.9210,652,680,3 94.6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3,570,291,84 9.973,838,942,97 1.113,838,942,97 1.11-7.00%4,379,167,33 1.794,384,394,80 3.5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2023年2022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2,212,211,587.602,084,913,835.88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54,788,719.1537,501,632.54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2,157,422,868.452,047,412,203.34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23,235,071.50715,505,709.87454,394,622.40619,076,18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0,732,186.215,944,818.984,569,261.44-218,648,25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6,449,722.7520,637,563.722,860,326.73-281,307,49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3,374,372.8744,495,730.93-94,487,456.59183,404,276.6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26,866,380.74349,940.74382,862.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29,972,678.2331,181,313.1030,454,826.90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债务重组损益26,601,619.1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11,451,184.7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8,788.34-3,416,060.95-939.81 
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2,838,661.858,287,032.599,340,405.07 
处置合营联营公司股 权的投资收益-145,477.7818,335,690.07-3,492,570.46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6,892,800.00-23,144,000.00-3,286,2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1,358,709.123,291,793.585,423,580.48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1,553,802.07672,010.55925,539.97 
合计76,857,339.2916,178,926.6727,049,263.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整体情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所处产业为节能环保,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环保行业具有政策驱动的显著特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环保行业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持续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规定。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针对污染防治方面,报告具体提到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回顾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节能环保、生态治理一直被频繁提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了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2024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也指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此背景下,随着各项政策自上而下逐一推进落地,环保行业政策红利也将逐步释放,环保行业未来发展整体向好。但是由于环保行业政策驱动的特性较为显著,行业需求仍受环保政策落地执行力度影响较大。

环保行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目前整体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产业从增量市场逐渐转入存量市场,但环保治理需求仍在不断升级,这也导致环保行业逐渐从投资拉动产生规模效应向高质量、差异化服务的方向转变,整个产业由粗放式发展进入到精细化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成为环保产业的主旋律。上述变化在推动行业技术不断创新进步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行业深度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此外,近年来,随着政府有关环保政策及市政设施投资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实,吸引了大量的央企、国企等竞争者跨行进入,上述企业依赖其强大的资本实力、商务资源、运营管理能力等核心竞争要素获取项目,承担了众多环保项目的投资方角色,而具备成熟环保技术的民营企业则需通过为其提供技术或运营服务的合作模式,参与市场竞争,拓展市场份额,这也进一步提高了环保行业准入门槛及产业集中度。

2023 年 11 月,《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在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中指导意见要求,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2024 年4 月 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动员推进视频会,解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有关精神,下一步将扎实做好 PPP 新机制推进工作,切实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各地尽快推出一批符合 PPP 新机制要求的项目,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论外界政策环境如何变化,公司认为对于民营环保企业而言,具有技术及运营优势才具备行业竞争的核心能力,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2、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仍主要围绕“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与“工业节能环保”两大业务板块开展经营。细分领域方面,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环保包括工业节能、油气回收及 VOCs 治理、工业废水业务等。

(1)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高速推进,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而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政策的逐步推行与实施,必然会带动垃圾渗滤液市场增长。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指出,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配套建设相应能力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等。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2023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部署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此次行动方案提出六大行动,涉及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多个领域,其中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能力,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上述政策的执行落地,将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需求及运营服务需求。

公司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近二十年,是《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的主编单位,拥有成熟的 MBR、厌氧、超滤、纳滤、反渗透等渗滤液处理核心技术。截止目前,公司已承接 400 多项渗滤液处理项目,业务模式包括 EPC、BOT、委托运营等,项目合计处理规模达 180,000 吨/天。经过多年的工程实践与工艺优化创新,公司在渗滤液处理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包括成熟的技术工艺、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及客户资源、较为全面灵活的商业模式等,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市场口碑。

1.2湿垃圾处理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实现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6.6%,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实现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到2025年底,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等。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逐步推进建制镇处理能力。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随着上述各项政策的落地执行,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的建设需求将逐步释放,相应地湿垃圾处理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在湿垃圾处理领域,公司已布局多年,拥有预处理、厌氧及水处理整条工艺链路,承建了七十余项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拥有常州餐厨、西安餐厨、绍兴餐厨等多个规模化稳定运行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公司在垃圾分类先行城市上海承接的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EPC项目、上海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金山区固废综合利用工程湿垃圾处理项目均已稳定运行,上述样板工程的稳定运行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湿垃圾处理工艺、拓展湿垃圾处理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湿垃圾处理业务领域的行业地位。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大项目更新改造、委托运营、售后服务等业务的开发力度。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行业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2035 年,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2023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等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有机废弃物丰富、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项目,形成管网天然气、车辆用气、锅炉燃料等多元应用模式。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发展方式加快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生物天然气、沼气所处的清洁能源产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将给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能环境专业从事有机废弃物处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三十余年,拥有较为成熟的沼气处理技术,经过多年的项目实践积累和技术研发攻关,在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领域的整体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已承接共 350 余项沼气项目,包括优然牧业、中粮集团、山东民和牧业、认养一头牛等大型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资源化、能源化沼气项目,华润红兴隆秸秆沼气发电项目、中广核衡水 27 万方车用生物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等多项大中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甲烷减排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杭能环境从事的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业务,将有机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利用,有效减少了甲烷的排放,为碳减排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杭能环境在现有沼气工程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项目及客户资源,积极探索了能源利用领域,包括沼气高值化利用、碳资产开发管理等业务方向,并初步实现有关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其主持的 1 项国家沼气行业标准获批立项。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2.1工业节能行业
“十四五”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五年。虽然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改造升级技术,在工业节能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工业行业仍有节能空间。对标国外的能耗水平,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耗电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短期内我国工业节能市场不会收窄。2023 年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工业领域,加快修订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等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提升电机、风机、泵、压缩机、电焊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2023 年 7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提出要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 25 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 工业硅、卫生纸原纸、棉、针织物、粘胶短纤维等 11 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发展要求也对各类企业的节能节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在为工业节能市场注入强心剂,推动工业节能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维尔利能源是一家工业节能企业,其采用余热利用、能效提升、新能源等技术,基于能源合同管理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模式,广泛地服务于钢铁、化工、水泥、电力等高耗能行业,截至目前,其已承接六十余项工业节能降耗和废弃物资源化项目。

报告期,维尔利能源成功将业务扩展至焦化、啤酒生产领域,助力工业客户节能减碳。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行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降低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进《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2020,)等标准实施,2022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推出六项具体工作要求,治理港口、码头油气挥发问题。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石油石化行业是VOCs治理的主战场,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作为《冷凝式油气回收机组》、《码头油气回收》、《油气回收通用技术要求》参编单位、起草单位,经过多年的经营,其生产了近千套油气回收设备,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工艺及专业的技术团队,累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从不同角度满足客户需求,在国内石油石化、化工等高浓度气体处理的VOCs气体回收与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3工业废水处理行业
在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公司目前主要聚焦酒厂废水、煤化工及焦化废水。据煤炭工业协会有关数据及《煤炭工业“十四五”现代煤化工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末期,煤制烯烃产能产能将从1500万吨/年提升至230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能将提升至800万吨/年,煤制气产能达到150亿m3/年、煤制油产能达到1200万吨/年。按煤化工废水处理投资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占比折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新建煤化工项目废水处理、回用及近零排放投资规模达50亿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作为工业废水处理的专业团队,立足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已成功在煤化工、焦化废水、石化、食品加工等行业成功实施多项脱盐水处理、污水达标排放、中水回用、高盐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工程建设及运营服务。此外,公司作为核心参编单位,积极参与了《焦化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工业废水回用技术导则》、《工业浓盐水处理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编写。

而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近年来实现了酒厂废水处理领域的突破,已与贵州茅台、四川郎酒、贵州安酒、史丹利中赤酒业、贵州金沙酒业等知名酿酒企业开展废水处理项目合作。后续其将继续探索乳业类、酿造类、食品类、矿业类废水处理领域相关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1、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细分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环保包括工业节能、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工业废水业务等。

(1)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板块
1.1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
垃圾渗滤液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发生发酵等反应后,在降雨、降雪和地下水渗流作用下产生的一种高浓度有机或无机成份的液体,其具有污染物组成复杂、浓度高和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的特点,垃圾渗滤液处理需求主要来自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公司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排放。

1.2湿垃圾处理业务
湿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及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是指日常家庭、学校、单位、公共食堂以及饭店餐饮行业的食物废料、餐饮剩余物、食品加工废料及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厨余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公司通过机械分选、生物水解、厌氧等工艺组合可以对餐厨及厨余垃圾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同时实现资源化利用,其主要资源化产品包括工业级混合油等。

1.3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
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通过预处理、厌氧、沼气提纯等组合工艺对畜禽粪污、作物秸秆、 果蔬垃圾、餐厨垃圾、酒糟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处理产生沼气及生物天然气,同时,处理产生的沼液和沼渣可资源化利用,最终实现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2)工业节能环保板块
2.1工业节能业务
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主要为钢铁、水泥、电力、石化、玻璃等高能耗行业提供变频节能、煤气发电、余热回收利用等相关工业节能服务,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如高炉煤气、黄磷尾气等)与高温废气、废水进行循环再利用。其主要业务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2油气回收及VOCs治理业务
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等石化企业提供油气回收专用设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服务及为其他工业企业提供VOCs治理达标排放服务。其产品主要有油库油气回收系统、码头油气回收系统、炼油厂油气回收系统、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及其他工业VOCs治理系统等。

2.3工业废水处理业务
工业废水处理主要是指是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技术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出厂或回用于生产。公司工业环保事业部主要从事煤化、焦化废水处理业务,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主要聚焦酒厂废水处理业务。

2、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包括EPC、O&M、EMC 、PPP(含BOT/BOO)、设备销售等模式。
(1)EPC模式
EPC模式是系统设计、采购和建设模式的简称,是环保工程行业最普遍的一种工程承包模式,公司根据工程技术工艺要求、施工和运行环境及客户的特殊要求,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设计、主体设备制造、附属设备采购及整体安装施工的定制化服务,即EPC模式,这就是通常所称的“交钥匙”服务。

(2)O&M(委托运营)模式
委托运营(Operation & Maintenance)模式是指业主方通过签定委托运营合同,将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公司完成;公司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业主向公司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3)PPP/BOT/BOO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在倚靠自身市场化经营的同时,向业主定期收取“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而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BOT和BOO是PPP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的两种模式,BOT模式采取“建设+经营+移交”的方式,期末由投资方将工程整套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BOO模式采取“建设+拥有+经营”的方式,相关资产始终由投资方自持,无需移交。

(4)设备销售模式
根据客户的实际状况及不同需求,基于技术和经验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定制化的方案设计和服务,生产、采购相应的节能环保设备,销售给客户,并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后移交客户,解决客户的有关问题。

(5)EMC模式
EMC模式即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攻坚克难,以稳为主,持续深耕主业,尝试开拓新兴业务领域,继续推进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成本控制与回款工作,2023年度重点工作主要推进如下: (1)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了在手项目的执行进度,加强了运营类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相应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尤其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类项目增多,垃圾处置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相应地公司运营服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2,211,587.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1%。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拉长,回款尤其老旧项目回款不及预期,相应地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5,366,198.80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受其行业及客户影响,整体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其整体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相应地公司对维尔利能源、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算,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48,898,499.44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401,987.34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幅度降低56.09%。

(2)业务拓展情况
2023年,公司持续深耕主业的同时,尝试探索新兴业务领域,积极寻找公司新的增长曲线。

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湿垃圾处理业务、水处理业务基础上,积极尝试开拓了填埋场封场修复业务、园区废水处理、酒厂废水处理等业务,已实现多项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各地政府落实有关碳减排政策的机会,成立了专业平台,在既有客户、技术、品牌等资源禀赋基础上,积极探索生物天然气、生物燃料油、工业废物资源化等新型绿色能源领域。公司子公司杭能环境充分利用其积累的沼气工程客户资源,积极拓展了沼气高值化利用业务,初步实现有关项目落地。2023年度公司餐厨特许经营项目年销售油脂合计约 22,000吨,公司在上述项目积累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团队,探索研究了生物燃料油开发领域。在工业废弃物资源化领域,公司组建了有关团队,选定长三角特定城市,持续探索了垃圾衍生燃料业务领域,尝试将当地具有一定热值的一般工、商业废弃物通过机械化造粒产出可燃燃料,用于替代化石燃料。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的碳中和实验中心依托公司成熟的厌氧发酵技术及工程运营经验,深入探索甲烷利用类项目CCER开发过程中的重难点,积极组织参与CCER方法学开发、双碳相关课题申报、项目碳减排测算等工作,以期不断提高项目收益,实现业务延伸,截止目前,相关业务团队已签订数项碳资产开发合同,并与有关企业达成合作。该项咨询业务与上述新型业务紧密结合,从而形成协同开拓的良好效应。

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灵活运用商业模式,积极利用公司积累的项目及客户资源,开拓了公司细分业务领域的委托运营业务,不断扩大运营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中标城乡有机废弃物资源化项目订单142,056.01万元,新中标工业节能环保订单47,025.47万元。

(3)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2023 年,公司在前期数字化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了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集团总部经营管理平台的正式上线运行,建设了以 BIP 为核心的集成信息平台,实现与 OA、CRM、SRM、PLM 等系统的有效对接,初步实现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多家子公司业财软件的上线,通过信息技术连接多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费用报销等多个环节,持续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

公司还持续推进了 BIM 设计的相关工作,将 BIM 设计应用到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项目中,提高了公司工艺设计及项目执行效率,助力公司降本增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数字化”的技术服务,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2023 年,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持续开展了降本增效工作。

公司借助经营管理软件对各事业部子公司项目执行成本进行把控,对项目投标、建设等不同执行阶段进行动态“预实”对比。报告期内,公司在全集团内大力推行了自主安装模式与全面清包采购模式,进一步降低工程项目执行成本;同时,公司还持续推进了运营项目的降本工作,通过技改创新、形成规模效应、碳源精准投放等方式进一步降低运营类项目成本,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力度清收回款,进一步强化了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从日常监督考核方面,公司每月召开应收账款专项会议,严格把握各事业部、子公司的经营回款工作进度,尤其是老旧项目的回款,考核各事业部、子公司年度回款指标完成情况。公司还加强了集团法务部门对各事业部子公司回款工作的支持力度,由其直接参与制定重点项目催收方案,积极采取诉讼等追偿与维权措施,以期实现应收尽收,防范有关财务风险。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新签订单回款条款的审核与把控,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以期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保证公司稳定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了运营资产及子公司股权的出售和剥离工作,2023 年下半年,公司筹划实施了西安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出售事项,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改善了公司现金流。

2023 年,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善了以产业研究院为中心、各事业部子公司研发部门协同合作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由集团产业研究院直接辅助各业务板块开展具体研发工作,加快了各业务板块工艺优化和新技术研发的进程,提高了研发效率。此外,集团产业研究院积极组织事业部、子公司开展了有关项目、奖项、资质申报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获得了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2023 年度“数字经济”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子公司金源机械取得了高新企业认证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都乐制冷入选 2023 年江苏省绿色工厂企业名单,并入选《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1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5 项,截止目前公司共拥有专利 400 余项。上述事项体现了公司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前期制定的回购计划,实施完成了公司股份回购事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690,615 股,成交总金额为54,999,727.3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心竞争力分析如下 1、技术优势
随着环保行业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环保监管形势的趋严及环保行业投融资模式的转变,高质量发展已成为环保行业新的主旋律。技术优势及创新能力在环保行业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也是各环保企业开拓业务市场、抢占市场份额的要素。拥有核心技术及持续创新研发能力逐渐成为环保企业尤其民营环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公司作为较早涉足环保事业的公司之一,在二十余年的经营中,始终坚定地将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坚持研发为产业化与市场需求服务,关注技术的专业性和经济性,以实用技术的工程转化为技术研发的主要工作目标,不断推动公司技术服务创新及优化,巩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及子公司曾参编了多项行业规范,曾获三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三等奖,承担和参与了 30 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十三五”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两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专项)三项等。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子公司都乐制冷、杭能环境及北京汇恒、金源机械先后取得了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近年来,公司不断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形成了以产业研究院为核心、各事业部子公司协同发展的研发设计体系,提高了集团内部跨部门研发合作和技术协作的效率,提升了公司的研发效率及工艺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

2、多业务板块优势
经过二十余年的布局与发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由单一的渗滤液处理服务拓展延伸至湿垃圾处置、沼气及生物天然气业务、工业节能及 VOCs 治理业务等多个业务领域,形成了多业务板块有机组合、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上述业务布局有效防范了单一业务带来的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借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此外,公司还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探索新的细分业务市场,如填埋场封场修复业务、园区废水处理等。与此同时,公司还积极探索了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替代燃料业务、生物燃料油等新兴业务领域,关注国内外前沿技术与热门行业发展,探寻业务转型方向,由此实现多元驱动经营,为公司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3、高品质的服务质量优势及品牌优势
作为国内起步较早的专业环保公司之一,经过在垃圾处理行业二十年的苦心经营与布局,公司已成为可为客户提供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和废气净化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高端装备生产、工程承包和项目运营在内的综合服务商。公司及子公司在数百项工程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经验,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与运营管理团队、成熟的工程运作模式,在各业务领域建设了多个稳定运行的样板工程项目。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各项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个性化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逐步树立了公司的品牌优势。

近年来,公司还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服务质量,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数字化转型工作,结合公司具体业务,开发完成了产品数据库、数字孪生技术、三维实景跟踪技术、基于图形引擎的产品展示&线上销售技术,充分借助数字化平台向客户更为直观地展现运营项目的实时数据与过程,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重视售后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培训、业务交流等手段不断加强售后团队建设,提升其专业性,及时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售后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同时深挖客户其他市场需求,积极寻找二次业务机会,不断提升公司服务质量与品牌价值。

4、团队及人才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近年来,公司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结合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不断完善优化内部用人机制,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定期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水平,以保持公司经营团队稳定,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坚实的基础。公司还积极建立完善年轻管理人员选拔、培养、跟踪机制,持续创新优化激励机制,探索实施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人才长效发展机制,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攻坚克难,以稳为主,持续深耕主业,尝试开拓新兴业务领域,继续推进全集团的数字化转型,加强成本控制与回款工作,2023年度重点工作主要推进情况具体可参见本报告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2022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2,212,211,587.6 0100%2,084,913,835.8 8100%6.11%
分行业     
环保行业2,212,211,587.6 0100.00%2,084,913,835.8 8100.00%6.11%
分产品     
环保工程623,682,232.4028.19%575,568,379.7927.61%8.36%
设备销售385,431,105.3817.42%496,230,185.4823.80%-22.33%
运营服务384,017,879.2117.36%328,145,061.6415.74%17.03%
BOT项目运营716,565,982.6732.39%618,894,792.6229.68%15.78%
节能服务47,725,668.792.16%28,573,783.811.37%67.03%
其他54,788,719.152.48%37,501,632.541.80%46.10%
分地区     
东北408,507,636.7718.47%409,213,983.0919.63%-0.17%
华北234,966,345.1110.62%258,317,461.8112.39%-9.04%
华东922,702,350.5341.71%861,097,131.3741.30%7.15%
华中143,655,155.236.49%107,228,110.235.14%33.97%
华南97,114,021.464.39%221,304,735.5310.61%-56.12%
西北169,124,196.597.65%90,390,949.204.34%87.10%
西南225,853,019.0910.21%115,625,873.685.55%95.33%
海外10,288,862.820.47%21,735,590.971.04%-52.66%
分销售模式     
直销2,212,211,587.6 0100.00%2,084,913,835.8 8100.00%6.11%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营业成本比上毛利率比上年
    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同期增减
分行业      
环保行业2,212,211,58 7.601,870,130,33 7.3715.46%6.11%8.31%-1.72%
分产品      
环保工程623,682,232. 40539,033,721. 8213.57%8.36%4.94%2.81%
设备销售385,431,105. 38305,508,652. 5420.74%-22.33%-13.92%-7.74%
运营服务384,017,879. 21342,009,726. 4710.94%17.03%16.04%0.76%
BOT项目运营716,565,982. 67621,296,948. 0213.30%15.78%18.56%-2.03%
分地区      
东北408,507,636. 77401,487,107. 021.72%-0.17%10.87%-9.78%
华北234,966,345. 11203,611,744. 5813.34%-9.04%-12.62%3.54%
华东922,702,350. 53754,817,887. 8018.19%7.15%12.66%-4.01%
西南225,853,019. 09165,415,289. 6126.76%95.33%84.09%4.47%
分销售模式      
直销2,212,211,58 7.601,870,130,33 7.3715.46%6.11%8.31%-1.7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业务类 型新增订单   确认收入订单 期末在手订单   
 数量金额 (万 元)已签订合同 尚未签订合同 数量确认收 入金额 (万 元)数量未确认 收入金 额(万 元)
   数量金额 (万 元)数量金额 (万 元)    
EPC3942,799. 083537,284. 3945,514.6 911058,668. 03126119,218 .97
合计3942,799. 083537,284. 3945,514.6 911058,668. 03126119,218 .97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 1亿元)          
不适用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业务 类型新增订单   尚未执行订 单 处于施工期订单   处于运营期 订单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已签订合同 尚未签订合 同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数量本期 完成 的投 资金 额 (万 元)本期 确认 收入 金额 (万 元)未完 成投 资金 额 (万 元)数量运营 收入 (万 元)
   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数量投资 金额 (万 元)        
EMC3763. 623763. 62000083,65 5.1300124,77 2.57
BOT0000000012,99 2.232,99 2.232,00 8.741747,2 81.4 5
O&M41,54 8.7141,54 8.71000041,54 8.710069,00 8.83
BOO000000001707. 96707. 960311,3 88.2 5
TOT0000000000001433. 87
PPP00000000000013,54 4.19
合计72,31 2.3372,31 2.330000148,90 4.033,70 0.192,00 8.744076,4 29.1 6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元)              
不适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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