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30044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新华)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4:55:3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雷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新华)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罗新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3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新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6年 7月至今在山东大学任教,历任山东大学经济系、经
济学院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教授,现任山东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教授。2012年 6月至 2018年 2月,曾任金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11月至 2022年 5月任发达面
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月至 2024年 1月任山东华
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应参加六次董事会,实际现场参加五次董事会,线
上通讯参加一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四次股东大会,实际现场列席
四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对提
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进行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
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
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主持并参与 5次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
查,定期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并听取审计部门汇报,全面了解内部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财务信息进行审议,
与财务部门沟通,共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对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认真讨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
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项职责。

2、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 2次会议。

通过严格的监督与审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考核和评价
标准提出建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
督,并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 1次会议。

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在公司
聘请高级管理人员时,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详细审
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
表了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董事会发表意见情况意见 类型
2023.4.11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 立意见; 5、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4.25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 独立意见。同意
2023.7.11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报酬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报酬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2023.8.28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同意
2023.9.28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10.27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 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紧
密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内外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本人通过听取工
作汇报的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沟通,了解公司内部
审计计划制订情况,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掌握公司内
部审计的进展,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同时,督促内部审计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就公司财务、业务
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是公司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之间
沟通的桥梁,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2、积极关注公司治理及财务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治理的各
个方面,通过参加公司内部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对董
事会的决策过程保持高度关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透明
度。同时,本人作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特别关注公司
的财务状况。通过查阅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深入了解,提示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
法利益。

3、持续学习与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本人始终致力于通过各种渠
道持续学习和深化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理解,积极参
与各类专题培训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紧随法规更新的步伐,确
保自己掌握最新的法规修订动态,不断提升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和
工作效率。保证本人在监督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协助公司更加规
范、有序地运营,更好地在实际行动中维护和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工作安排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到
公司以及子公司现场考察和沟通,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以获取做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以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
关报道,以及时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监督与检查
的职责。

公司的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始终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开会前及时准备
会议资料,本人提供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有效沟通渠道,确保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的顺畅,并及时与本人沟通重大事项的相关
情况,使本人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
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披露的信息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能力、经验和资质,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各
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
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形;也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 4月 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同意聘任路会龙先生为副总经理,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对于股权激励事项,本人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基于个人
独立且客观的判断,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秉持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各项议案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024年度,本人将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以更加
专业、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重点关注与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相关的最新政策动态,确保自身和公司的决策合法
合规,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在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将始终把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放在首位,
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
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
的支持和保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
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罗新华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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