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3010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文学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徐文学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MPAcc及MBA导师。1988年至1989年任职江苏理工大学(现为江苏大学)管理系;1989年至1998任职江苏理工大学(现为江苏大学)会计系;1998年至1999年,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调一年)任总会计师;1999年至今任职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现兼任江苏名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德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3年5月起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以来,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任职以来,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的业务优化方案。2023年任职以来,本人出席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发表意见的情况 1、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商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同时关注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亦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需要独立董事予以特别关注事项。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时,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公司发生的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除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外本人均已发表明确的审查意见。据此,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履职以来,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则;同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财务部门的规范运作,发挥审计部门内部审计监督抓手作用,对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策略等进行跟踪了解,积极主动与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沟通,关注公司年报收入、存货真实性确认,同时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完整性,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合规性。通过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变化,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努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专业指导意见,助力公司轻装前行,取得更好的业绩。 独立董事: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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