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600326):西藏天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24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茂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如下: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选聘方式及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审计委员会对选聘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审核,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审计费用共计70万,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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