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30097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泓-离任)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6:43:09 中财网
原标题:东箭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泓-离任)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谢泓-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勤勉、诚信、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谢泓,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证券投资专业,硕士学位。主要工作经历:历任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主任、广东粤安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2017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15日兼任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目前兼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科莱瑞迪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相关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谢泓202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应参会1次,实际参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2023年任职期内,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与资格审查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应参会1次,实际参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3年任职期内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汇报,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主动积极且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公司生产与制造、供应链及运营、市场及业务等各板块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持续学习新规,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履职能力。2023年,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等相关培训,深入理解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向和制度要求,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公司法、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深化对独立董事履职中涉及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认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以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情况,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四)提名、选举董事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3年5月15日任期届满离任,2023年任期内,本人秉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过程中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 泓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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