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威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朗威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1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046.2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3,706.92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339.2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3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829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 5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国投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还需朗威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弢 顿忠清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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