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30029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8:06:30 中财网
原标题:富春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投资筹资管理、担保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资金活动、财务报告、投资筹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完善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完善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聘请了独立董事,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公司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在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地设置公司内部管理职能部门,并制定部门职责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之间的责权关系,形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工作的规章制度,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审计部对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作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人力资源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德才兼备、适才适岗”的原则,把持续培养专业化、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人才队伍作为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5)企业文化
公司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让“成人达己,成己为人”的理念深入每个富春人心中,落实“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文化建设主线,继续推进并提升“乐跑”和“悦读”活动的有效性和广泛性。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企业文化赋予每位员工强烈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健康乐跑、读书学习、创新改变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对各种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对预案;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与经济合同管理相关制度,以加强对财务与合同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重大决策等行为合规、合法、真实、有效。公管理、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为了保证控制目标实现,也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保证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与授权管理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管理控制、独立稽查控制、关联交易合规控制、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控制、控股子公司管理等。

(1)交易与授权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对于常规性交易,采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理逐级审批授权控制,以确保各类业务按程序进行;对于非常规性交易事件,如收购、重大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重大交易事项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决策权限审批授权。各业务的授权和审核审批管理通过信息化系统软件加以实现,做到权责对等,保障了公司的运营和安全。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和下属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衡机制,保证对不同岗位的职责进行合理的划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权责分工制度;在材料采购、生产及销售、财务会计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将各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相分离。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工作程序。公司的核算工作实现了信息化处理,为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了良好保证。公司规定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统一由公司总部招聘和管理,并接受总部的定期审计监督。

(4)财产保护控制
为规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管理,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进行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5)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公司按照总体战略部署和对宏观经济形势走势及市场反映的判断,提出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指导各部门及子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经审查、批准后,及时下达要求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认真执行;年终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按预算数据和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价。

(6)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报告期内,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检查,并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控制整体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7)关联交易合规控制
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形。

(8)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公司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都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存在违规情况。

(9)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管控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及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并监督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部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公司的内部信息与沟通主要通过内部控制流程和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等达到内部信息及时有效的沟通,公司建立职能部门月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在高层及主管内传达,并确保会议精神能够及时传递给每个员工。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及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在公司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设立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接受投资者的监督,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6、内部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总部、子公司的监督检查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制订内部控制评价方案,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1)涉及总资产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总额的 0.5%; (2)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 (3)涉及营业收入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4)涉及净利润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
重要缺陷涉及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重大缺陷(1)涉及总资产的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总额的 1%; (2)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 (3)涉及营业收入的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1%; (4)涉及净利润的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1)当存在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 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需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2)当存在下列某一项或几项情况时,表明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在选择和实施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未进行有效控制;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扰;
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未进行有效控制。

(3)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按照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或损失可能的绝对金额,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如下表:

认定方法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绝对损失金额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 额 大于本企业总资产 总额 的 1%。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 占 本企业总资产总额 0.5%-1% 之间。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 额小于本企业总资产 总额 0.5%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1)具有以下一项或几项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认定标准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财产损失虽然未能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3)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富春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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