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8:16:04 中财网
原标题:工大科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工大科雅及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控制、对外投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分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重要缺陷 定量标准
错漏≥合并利润 总额的 10%利润总额的 5%≤错漏< 利润总额的 10%
错漏≥合并资产 总额的 1%合并资产总额的 0.5%≤错 漏<合并资产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重要缺陷 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万元500万元≤直接财产损 失金额<10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年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年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的行业特点,且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良好的保证。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和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主要进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查阅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大科雅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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