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云)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海云) 2023年度,本人刘海云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发挥独立监督作用,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海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中国民主建国会石家庄市委员会副主委、石家庄市人大常委、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基础会计教研室主任、河北经贸大学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副院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向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在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2023年8月正式任职,任职后,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参与的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讨论,为公司聘任相关人选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进行考核。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事项;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限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日常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任职期限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提名、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聘任人员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任职期限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任职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本年度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本年度任职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任职期内,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展望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海云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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