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嘉戎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嘉戎技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2年 4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4月 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733.04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3、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飞燕 李泽业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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