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21:10 中财网
原标题:吴通控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毕华书、夏永祥、王青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职资历、执业经历及出具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岗位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的要求。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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