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30117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康)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8:52:05 中财网
原标题:锡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建康)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建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

1986年7月至2010年2月在南京审计大学历任经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2010年3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江南大学国贸系教师、MBA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江南大学国贸系教授,现任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黄建康770003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作和经营情况。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年度任期内,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名会议名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席次 数现场出席次 数通讯出席次 数
黄建康提名与薪酬委员会4040
黄建康审计委员会6060
黄建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000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们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认可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备案资质,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查阅了财务总监沈国林先生的简历,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资格与能力,其提名、审议、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时,本人认真核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任免程序,认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相关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
黄建康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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