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9:26:29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3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
二、 1-5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1539号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峰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维峰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峰电子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维峰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维峰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维峰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维峰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维峰电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綦东钰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操更生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2年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上沙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年 9月 21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695176080054541,473,358.10232,570,016.22
44050177008800001971500,000,000.007,320,957.90
44050277008800000005-500,000,000.00
769902978810158300,000,000.0033,353,375.32
 1,341,473,358.10773,244,349.44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277008800000005)系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上沙支行(账号:44050177008800001971)的子账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10 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于 2024年 1月 10 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4,361.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44,098.5144,098.5112,843.9430,437.0169.022024年 6月不适用不适用
6,270.736,270.732,890.175,786.8092.282024年 6月不适用不适用
10,000.0010,000.00233.04233.042.33---
 60,369.2460,369.2415,967.1536,456.86    
         
--42,000.0021,000.0021,000.0050.00---
 -15,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57,000.0021,000.0021,000.00    
  117,369.2436,967.1557,456.86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