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6880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9:41:40 中财网
原标题:交控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负责交控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3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交控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交控科技签署相关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交控科技经 营情况,对交控科技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交控科技在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事项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交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控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范等。保荐机构督导交控科技依照相关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交控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交控科技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了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问 题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2023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2023年度,交控科技及其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交 控科技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2023年度,交控科技未发生相关 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2023年度,交控科技不存在需要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交控科技不存在前述 情形
1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 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2年以来受之前年度新增合同额下降、部分项目出现延期、为了确保核心竞争力持续研发投入、项目毛利率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业绩呈现下降趋势,未来短期内公司业绩存在持续性下滑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受到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地方政府财政情况、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格局及下游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格局及下游需求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中标金额下滑,在执行项目延期、项目回款不及预期等,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始终把提升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能力作为公司的发展基石,技术先进性一直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研发和工程应用。随着社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出行交通工具体验要求增加和客户定制化需求增加,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产品的升级换代成为常态,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重要服务商,核心竞争力面临着挑战,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研发失败或技术未能产业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由于从技术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将可能遇到技术研发进度缓慢、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判断失误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市场推广困难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或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成本的无法收回或产出效益远低于预期,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替代风险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信号系统技术也随之发展。

如果公司主要国内外竞争对手早于公司完成新技术研发从而获得先发优势,或行业内出现其他重大技术突破,则公司掌握的技术仍将面临先进程度落后于行业未来技术水平而被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由公司技术研发队伍开发并掌握,未来如果出现公司核心技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 ,国内有 15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总承包商,在 2023年中标的信号系统供应商相较 2022年存在上升趋势,行业也存在潜在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并参与竞争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在产品、技术、市场拓展等方面不能保持领先地位,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效益增长等方面带来一定不利。

2、新业务及新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当前公司在巩固主营业务方向和核心产品的同时,正在积极调整经营规划、业务布局和产品结构。新市场、新业务、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当地政策、市场环境、技术门槛、项目经验等诸多方面的影响,若公司采取了不恰当的进入策略,可能导致无法成功进入,导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风险
随着公司承接和实施项目的增多,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将保持较大规模。

如果宏观经济下行,出现较大应收账款不能收回或延期收回的情况,将增加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风险
国内竞争对手陆续实现自主 CBTC、I-CBTC技术和 FAO技术的工程应用,市场竞争逐步加剧。随着行业技术水平进步以及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未来如果公司不能保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在市场开拓、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持续优化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机制,在原料采购、产品研发及生产、项目交付、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持续。

(五)行业风险
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行业与轨道交通行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现阶段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主要由政府进行主导,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和外部融资。政府对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规划取决于对我国总体经济情况的预期、现有基础设施使用情况、预期的需求情况、政府融资渠道及财政支出能力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政府债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变化。

如果未来限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不利政策出台,或宏观经济增长水平回落导致政府财政趋于紧张,地方政府可能减少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轨道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轨道交通建设与宏观经济和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政策联系密切。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缓慢,我国经济运行实现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

当前国内环境较稳定,海外受整体宏观经济以及海外国家政策影响,海外形势不明朗,增加拓展国际业务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存在较大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994,638,550.582,467,698,231.62-1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87,856.48229,494,862.24-6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918,323.44187,035,781.03-85.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414,061.41-60,008,121.87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91,321,971.292,457,594,107.461.37
总资产5,713,342,376.815,618,369,198.051.69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1.22-6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1.21-6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141.00-8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29.71减少6.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1.097.91减少6.8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1112.35增加1.76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9,463.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9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1.22%,主要原因为:(1)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 2020年、2021年中标金额较前期均有所降低,按照公司业务特点,上述两年的中标项目相关收入主要将在合同签订之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确认,使得 2023年度的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收入较上年度降低;(2)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出现延期,收入确认进度减慢;(3)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但公司期间费用属于公司为了维持日常经营和保持科技创新的必然支出,不随收入的波动同比例变化,其降低幅度小于收入的降低幅度。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341.4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1)为了维持现金流的稳定,公司加大回款力度,同时采用多种结算方式及合理利用信用期,减少采购现金支出;(2)公司采取开源节流措施,相应的职工薪酬及日常经营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节约。

公司 2023年末总资产 571,334.24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1.69%,主要原因为:(1)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持续投入,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合计较上年有所增长;(2)部分工程项目进入交货集中期,但业主还未验收导致存货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9,132.20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1.37%,主要原因为:(1)本期公司收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导致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2)公司当年盈利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2023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3.62%,比上年下降 6.09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 0.47元/股,较上年降低 61.48%,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有所降低。

2023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资金 28,142.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6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11%,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7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受前期公司新增订单量影响及部分工程项目延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如下: (一)持续打造技术创新链,构建轨道交通研发平台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国际技术迭代的大背景下,公司抓住机遇,积极吸收行业外的一些先进技术进行科技创新,加速实现核心技术迭代升级。①公司从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行业获得灵感,研发了具有国际最高安全等级 SIL4级自主感知技术的内核产品——ITE,填补了轨道交通感知领域空白;②公司基于在自主感知、安全计算、可靠通信等领域的技术优势,借鉴 SpaceX的星链计划,提出“轨道星链”系统(一套新型多用途的数字化、智能化的轨旁设备系统,能感知实现净空检测),从而实现轨旁智能感知,并且通过综合承载平台和网络解决轨旁配置设备多、系统接口和结构复杂、建设和维护成本较高等问题;③公司紧跟技术前沿,重点研究和攻克“虚拟编组”技术,该技术以全新的“虚拟车钩”替代传统物理车钩,引入新的安全防护控制理论,将进一步缩短列车运行间隔,提高城轨交通运行效率,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运营组织。

交控科技坚持协同创新,强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卫星通信、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和城轨交通业务深度融合,研发智慧城轨系统(SMS),并构建一套完整的系统测试验证平台,包括 CBTC系统测试验证平台、全自动运行系统测试验证平台、互联互通测试验证平台、综合行车控制系统平台等,以便对最新技术进行仿真模拟和测试验证,并具备支撑多项目并行推进的能力。

公司依托自主创新,构建轨道交通各部委研发平台,推动智慧城轨实现。作为行业技术引领者,公司现拥有国家级平台 6个,省部级平台 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个。公司与北京交通大学牵头整合并组建了新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原有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利用 5G+AICDE等新技术为传统轨道交通赋能,该平台基于真实线路与虚拟线路结合,提供近似轨道交通全场景的场景验证平台,可以支撑公共研发、概念验证、工业设计、中试验证的智慧轨道科技产品研发。国家工程中心目前已经建设了包含前厅、智慧车站、自主虚拟连挂智能列车、城市轨道交通路网决策平台、线路集群智能调度中心、智慧站区、企业定制化技能培训与竞赛平台、数字化轨旁基础设施、无人机房、企业运维调度控制中心、天枢平台研究室、企业数字化运营中心 12个区域。

公司依托“智慧城轨新一代智能列车运行系统及平台示范工程”,在北京市8号线平西府车辆段搭建了实验室综合测试验证平台,模拟新一代系统各种运营场景,进行示范工程新技术的验证,加快新产品的试验测试进程。公司打造的“天枢平台”具有云-数-智 3层框架,包含安全云、大数据平台、算法集市等产品,实现安全应用承载、信息整体处理、算法灵活配置等能力。

(二)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工程应用再创佳绩
截至 2023年底,公司共承担包括北京、太原、东莞、成都、深圳、济南、天津、宁波、杭州、贵阳、西安、郑州、洛阳、重庆等 31个城市,61条线路,2520公里的信号系统项目建设,业务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区域。2023年,公司携手各地建设单位和合作伙伴,共助力北京、沈阳、武汉、郑州、青岛等城市 7条线路的高标准高水平开通,实现了对客户的高质量交付承诺。特别是 2023年9月,北京 11号线示范工程完成虚拟编组列控关键技术的现场试验,顺利通过结题验收,核心关键技术已获得了阶段性突破。截至 2023年底,交控科技信号系统线路已开通里程 1604km,其中已完成交付的 FAO线路累计已达 318km,稳居行业领先。

为了在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公司在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下,更加积极制定对应的成果转化、市场营销策略和规划,在保证最高安全等级 SIL4的前提下,加速产品化和市场化,为成千上万的乘客安全、高效出行保驾护航。

2023年 9月,交控科技在北京 11号线示范工程项目中,攻克了虚拟编组列控关键技术,并在现场进行了充分验证,编组列车在站台区域间隔仅 5.92米,双车启动时间差小于 1秒,可实现编组列车同步站台乘降作业,编组列车自动折返等运营场景,获得业内外专家及领导的高度认可,完成虚拟编组列控关键技术的现场试验,顺利通过结题验收,核心关键技术获得了阶段性突破。

(三)质量体系完善,技术应用屡获奖项
公司始终本着“客户至上、持续创新、安全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质量安全文化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管控,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明确质量安全红线,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有利地保障了全国各地搭载交控科技信号控制系统的 47条已开通运营线路的安全高效运营。2023年,公司主导、参与的“基于异构云的城轨列控通用集成测试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山地城市地铁工程设计建造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获得“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城轨列车障碍物智能感知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获得“北京市轨道交通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四)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优势互补的产业投资
公司在推动轨道交通关键系统产业化、生态化布局的同时,牢牢把握重大战略发展机遇,积极谋划轨道交通产业,助力智慧城轨建设,努力培育轨道交通发展新动能。

2023年公司参与投资北京交融腾飞科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平台,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 12月,为抓住通用航空行业快速发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机遇,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交控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低空飞行提供安全、高效的航空器调度指挥系统和城市空中交通数据闭环,提升公司业务附加值,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4年 3月,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计划设立车车连连合资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轨道交通车车通信、虚拟编组技术实现货运卡车多车整体协同控制,抓住市场机遇,将公司的虚拟编组技术推广至公路货运行业,进一步加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023年以来境外市场开始复苏,公司在“成为世界级技术领袖”的公司愿景的感召下,继续深耕香港市场,在完成高质量交付的同时,继续深化与港铁公司的合作。其中,香港荃湾线列车智能检测系统(TIDS)工程项目于 2023年 8月全面投运,香港荃湾线成为世界上首个应用 TIDS的线路,且漏报率和误报率指标世界领先。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 28,142.03万元,较 2022年度下降 7.6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11%,较2022年度研发费用率增加1.76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81,420,254.49304,832,335.82-7.68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281,420,254.49304,832,335.82-7.6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 入比例(%)14.1112.35增加 1.76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3年度,公司除了进一步升级 I-CBTC和 FAO技术外,仍然在持续加大力度投入下一代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研发及工程化,基于感知的车车通信列车运行控制系统(PB-TACS)、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AVCOS)等核心系统实现突承载“天枢”平台。此外,智能调度系统以及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在北京 11、19号线示范工程顺利完成专家评审,实现技术新突破。同时,公司被认定为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多项核心技术获得“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等专业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基于感知的车车通信列车运行控制系统(PB-TACS)工程化工作,已完成 PB-TACS系统车车通信特有功能,以及 FAO全场景功能的开发,太原 1号线和成都 30号线项目正顺利推进,目前成都 30号异地试车线已顺利完成系统联调演示。太原 1号线已完成联调平台测试等工作,预计 2024年3月份首列车动车,4月底完成全线联锁开通。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AVCOS)核心关键技术已获得了阶段性突破,并完成北京 11号线虚拟编组示范工程的落地和验收,实现了双车安全防护模型算法,基于最优化理论的编组列车协同曲线规划技术、基于模型预测的编组列车曲线跟踪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在保定试车线和北京 11号线均完成现场技术验证和专家组验收工作。

列车障碍物智能检测系统(TIDS)在香港荃湾线于 2022年正式投入运营,该系统融合了机器视觉、泛在感知等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实现了障碍物智能检测功能,在香港荃湾线以低于万分之一的误报率及漏报率,创造了交控科技的又一项“第一”,产品性能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公司智能感知产品的市场推广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重载移动闭塞列车运行控制系统产品先后在首条工程线路(朔黄铁路)完成了 17个站联锁、CTC、SISC系统改造升级,完成 27次移动闭塞系统联调试验,验证系统总体功能 123项;完成了移动闭塞系统车载设备、闭塞中心设备、车站设备的静态验收工作,通过了运营单位静态验收审核;具备了进行联调联试条件和推进工程开通的前提条件。计划于 2024年 3月启动运营单位联调联试工作,2024年 10月完成工程线路开通工作。

智能行车调度指挥系统:突破运行图自动编制及动态调整关键技术,研制了一套包含辅助决策、动态调整功能的智能行车调度指挥系统,完成了北京 19号线现场工程验证及运用,行业内首次实现运行图在线动态调整,提升调度指挥效率。

都市圈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已完成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都市快轨(160-200km/h)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牵头编制工作,该标准已于 2023年 4月正式发布。公司牵头编制的《都市快轨(160km/h~200km/h)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技术指南》白皮书于 2023年 4月于北京-青岛国际城市轨道交通展览会暨高峰论坛完成发布。

2023年,公司共申请专利 249件,授权 129件;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 951件,其中海外专利 28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
减:保荐和承销费用13,00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46,999,988.76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890,656.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
加:IPO超募资金使用-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24,639,759.86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45,283,333.28
减:以前年度使用247,578,704.36
减:2023年度手续费支出5,982.31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净额27,671,175.3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9,912,488.17
交控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如下:

名称/姓名类别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2023年 减持情况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 限公司5%以上股东 (一致行动人)31,978,82216.95%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3,453,4541.83%减持 546,207股
郜春海5%以上股东,董事长18,111,7939.60%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5%以上股东17,544,8579.30%
张鸥5%以上股东13,414,7787.11%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 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5%以上股东 (一致行动人)6,997,9003.71%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    
  3,498,9501.85%
王智宇总经理77,3720.04%
张扬副总经理77,3720.04%
王伟副总经理92,3680.05%
黄勍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55,1980.08%
智国盛副总经理60,5360.03%
范莹副总经理34,9380.02%
此外,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份额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2年末份额 (万元)2023年末份额 (万元)
郜春海董事长825825
王伟副总经理200200
黄勍副总经理1600
张扬副总经理120110
智国盛副总经理7070
2023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2023年 6月 27日,交控科技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被留置并配合调查事项的公告》,公司于 2023年 6月 25日收到天长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郜春海先生实施留置。

2023年 8月 29日,交控科技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收到天长市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通知书,已解除对郜春海先生的留置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郜春海先生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责,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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