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联讯(30027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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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9:55: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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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海联讯: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
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
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3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联讯 | 股票代码 | 30027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翔 | 郑雪琼 | |
办公地址 | 地址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
大厦206-6室
地址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
新南七道206号高新工业村R2-B座301 | 地址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
大厦206-6室
地址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
南七道206号高新工业村R2-B座301 | |
传真 | 0755-26972818 | 0755-26972818 | |
电话 | 0571-86081329
0755-26972918 | 0571-86081329
0755-26972918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海联讯是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面向电力企业,以提供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的
形式,从事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电力信息化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产业链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表
业务类型 | 业务内容 | 提供的解决方案或服务 |
系统集成 | 通过采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
术、安全、主机及存储等技术,结合客户业务实际
为客户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
实施能力,将经客户认可的方案付诸实现,即将
件、硬件等组合成为具有实用价值及良好性价比的
整系统,使客户的信息资源达到充分共享,实现
中、高效、便利的管理。 | 输电网通信解决方案
配用电网通信解决方案
高清电视电话会议解决方案
同步网解决方案等 |
软件开发与销售 | 为用户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并进行对应软件的
发,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开发、测试等
过程。 | 数据类解决方案
专业应用类解决方案
增值服务类解决方案 |
技术及咨询服务 | 为电力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设计
务,电力企业生产、调度、营销等专业业务管理咨
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持及运行维护服务等。 | 信息化规划设计
业务管理咨询
运维服务 |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
多个省市的销售、服务网络,凭借专注电力领域及在行业中的良好服务表现,成为中国电力行业有影响力的综合解决方案
提供商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 2021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 | 693,999,177.
53 | 674,642,833.
14 | 674,852,761.
81 | 2.84% | 712,414,203.
96 | 712,414,203.
96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489,307,943.
68 | 485,229,172.
78 | 485,198,635.
14 | 0.85% | 484,990,755.
99 | 484,990,755.
99 |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增
减 | 2021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 | 219,977,199.
40 | 257,671,911.
85 | 257,671,911.
85 | -14.63% | 257,816,772.
19 | 257,816,772.
19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10,809,308.5
4 | 10,288,416.7
9 | 10,310,667.1
6 | 4.84% | 14,281,471.4
6 | 14,281,471.4
6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612,857.86 | 7,904,391.28 | 7,926,641.65 | -107.73% | 10,303,559.9
1 | 10,303,559.9
1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5,132,504.7
5 | -
18,635,493.2
3 | -
18,635,493.2
3 | 288.52% | 6,278,406.80 | 6,278,406.80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323 | 0.0307 | 0.0308 | 4.87% | 0.0426 | 0.0426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0323 | 0.0307 | 0.0308 | 4.87% | 0.0426 | 0.0426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2.22% | 2.12% | 2.13% | 0.09% | 2.95% | 2.9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
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
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0,713,032.95 | 46,587,318.66 | 32,172,617.73 | 120,504,23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01,611.14 | 5,306,971.66 | 1,581,364.63 | 3,819,36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40,973.52 | 4,999,567.27 | 1,421,515.59 | -7,074,914.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4,402,213.08 | 30,602,262.42 | -5,326,824.12 | -14,545,146.6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 | 21,113 | 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 | 18,697 | 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 0 | 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 | | | | | |
股东名
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杭州市
金融投
资集团
有限公
司 | 国有法
人 | 29.80% | 99,83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孔飙 | 境内自
然人 | 3.73% | 12,508,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珠海阿
巴马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阿
巴马元
享红利
39号私
募证券
投资基
金 | 其他 | 3.57% | 11,974,5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章锋 | 境内自
然人 | 3.52% | 11,800,05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苏红宇 | 境内自
然人 | 2.34% | 7,845,11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深圳市
盘古天
地产业
投资有
限责任
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1.96% | 6,561,298.00 | 0.00 | 冻结 | 6,561,298.00 |
邢文飚 | 境内自
然人 | 1.90% | 6,368,08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J. P.
Morgan
Securit
ies PLC
-自有
资金 | 境外法
人 | 0.55% | 1,828,4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杨德广 | 境内自
然人 | 0.47% | 1,569,61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廖真 | 境内自
然人 | 0.46% | 1,539,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孔飙、章锋、苏红宇、深圳市盘古天地产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邢文飚、杨德广7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非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
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全
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 |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新增 | 0 | 0.00% | 1,828,400 | 0.55% |
-自有资金 | | | | | |
杨德广 | 新增 | 0 | 0.00% | 1,569,616 | 0.47% |
廖真 | 新增 | 0 | 0.00% | 1,539,800 | 0.46% |
徐德林 | 退出 | 0 | 0.00% | 840,300 | 0.25% |
玄元私募基金投
资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玄元
科新107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未知 | 未知 |
付琨晶 | 退出 | 0 | 0.00% | 未知 | 未知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与
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起与
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公司前控股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银行”)担任董事、副董事长、行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前后12个月视同关联方”的相关规定,
杭州银行为公司关联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与
杭州银行开展资金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合作展期暨关
办理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本次关联交易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向
杭州银行认购理财产品9,000万元,通过
杭州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9,821.2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在
杭州银行的投资理财、活期存款等资金存量合计为4,050.71万元,其中投资理财资金存量4,000万元。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3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700,000元;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年 5月30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25日、
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前控股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提议函》,提议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深圳
市变更为杭州市,并相应变更公司名称,股票代码、股票简称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市高新技术园R2厂房B区3a层”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
大厦 206-6室”,结合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为“杭州
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
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前述变更事项于 2024年 1月 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
记及章程备案并换领营业执照的的公告》。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