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300067):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号)同意注册,2021年 4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966,9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9.4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895,251.8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4,104,747.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4月 13日出具众会字【2021】第 036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 2021年 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 3: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年产 10,000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终止实施。“年产 10,000吨广谱消毒剂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8,004.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0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 2022年 12月 31日建设完成。公司对该项目终止实施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年来集中优势资源持续推进分散及活性染料主营业务的发展,目前主要建设项目分别为 22,750吨染料及中间体项目、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以及 5.27万吨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项目,根据战略聚焦的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经过多方面的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截至项目终止实施之日,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76.01万元,主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购置支出 1,559.00万元。 该项目终止实施后,原购置土地已调整应用于公司“年产 50,000吨染料中间体项目(硝化微反应项目)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2年 11注销,剩余募集资金 5,364.61万元已转至一般户。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投资总额增加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产 5,000吨数码墨水项目”已于 2023年 7月开始试生产,根据公司对设备运行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公司拟对生产流程进行优化,增加配套工程(设备)。拟增加配套工程(设备)不属于项目生产的核心设备,因此尚未投建不影响项目试生产,投资总额增加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系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人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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