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301291):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0:01:12 中财网
原标题:明阳电气: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金融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同时,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董事会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通过审计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的方式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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