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600200):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0:30:56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016,482.59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89,632.36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98,274.13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33,833.3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861,522.03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956,213.55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409,807.54元,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09,800.79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9,125,689.28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提交公司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下属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及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 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25日,本公司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山证券签订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吴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山证券承继,本公司、中山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 费)如下表所示: 苏州泽润新 中国农业银行 抗肿瘤 1 类 募集资 10553301040017652 药研发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0,222,963.31 新药YS001 金专户 [注2] 公司 苏州南门支行 的研发项目 [注]:
注1:2017年6月8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75470328000,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2019年9月4日,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52,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2019年9月5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78,仅用于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4:2019年9月6号,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94,仅用于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5: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03)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5325400018800007690)。

注6: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

注7:截至2018年7月18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902474610829)。

注8: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该专户注销时余额分项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一10553301040017652,账号二10553301040017694,账号三10553301040017678)。

注9: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202621900074497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964,197.53元。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如果项目成功上市,将会产生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50,237.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83.8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3%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截至期 末承诺 投入金 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15,610.003,493.63不适用不适用4,515.88不适用不适用2019.12 [注6]  
4,600.004,600.00不适用不适用4,649.68不适用不适用2017.0750.35 [注3]否 [注4]
 2,867.45不适用0.002,627.71不适用不适用2025.07 [注8]  
3,679.68812.23不适用不适用874.70不适用不适用2016.11 [注1]1,804.47 [注5] 
6,900.006,900.00不适用不适用6,981.05不适用不适用2017.10不适用 
10,600.0010,600.00不适用不适用11,100.62不适用不适用2019.12  
10,000.008,848.05不适用不适用8,890.70不适用不适用   
 3,500.00不适用187.112,540.87不适用不适用2026.12  
           
 1,534.00不适用148.53929.89不适用不适用2026.06  
 1,480.37不适用44.15624.26不适用不适用2024.07  
  5,602.00不适用0.005,602.00不适用不适用   
 51,389.6850,237.73 379.7949,337.35     
           
           

注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
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
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
算。

注4:受市场影响,主产品匹多莫德产量及售价大幅下降,导致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注5: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
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
按仓储药品货值的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

注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后再投入金额。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奈唑胺 国家一类生物抗癌 沃诺拉赞 新药重组人血管内 1,480.37 不适用 44.15 624.26 不适用 2024.07 不适用 不适用 是[注3] 的仿制项 皮抑素注射液研发 目 项目 注1: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医药集团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行了重新定 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 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 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根据公司三年规划及新品开发要求,公司现有原料药基地 日益不能满足公司原料药业务未来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环保压力的日益增加,公司需要对原料药的生产能力进行提升,并新增溶 媒回收车间,不断满足市场和环保需求,提高企业效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 司将原“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 2017年 4 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医药集团于 2019年3月接到了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发出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 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医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集团通知,经医药集团与审评中心充分沟通,为了后续拟开展该药品的肺鳞癌临床研究工作(在原三期临床批件基础上),同时结 具体募投项目) 合国家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医药集团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经审评中心申请人之窗系统查询知悉,当 前品种技术审评建议结论为:终止审批程序;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医药集团通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 机构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审批意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 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综合上述因素,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国家一类 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及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 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 12,055万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3.46%)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 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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