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603279):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0:36:02 中财网
原标题:景津装备: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2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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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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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202841号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装备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景津装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景津装备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景津装备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9年 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A股 4,05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6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549,18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63,687,683.29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485,492,316.71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到账金额(元)到账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州东方红路支行1612016519000013780募集资金专户195,500,000.002019-7-2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州德城支行37050184610100000801募集资金专户183,078,516.712019-7-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州开发区支行241639595920募集资金专户57,553,800.002019-7-2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州开发区支行229939595385募集资金专户49,360,000.002019-7-23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85,492,316.71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 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8,373,934.32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188,000.00
减:本期手续费及工本费2,130.4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6,487.01
减: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90,290.9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 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根据《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公司于 2019年 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95,5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于 2019年 7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83,078,516.71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 2019年 7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106,913,8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元)存储方 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州东方红路支行1612016519000013780募集资金专户0.00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州德城支行37050184610100000801募集资金专户0.00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州开发区支行241639595920募集资金专户0.00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州开发区支行229939595385募集资金专户0.00已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489,239,703.31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计 818.80万元;其中,“年产 1000台压滤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35.80万元,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183.56万元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283.00万元,剩余合同质保金 15.63万元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募投项目结项。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账户管理成本,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合计 190,290.93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于 2021年度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要求,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主要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而进行建设,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难以用财务指标定量评价,其效益将最终体现在公司研发实力增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艺流程改进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销售规模、盈利水平的提升,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促进了公司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新材料的研究、试件制备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提高,使公司在压滤机及分离过滤材料专业领域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促进了企业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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