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红墙股份(002809):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1:20:55 中财网

原标题:红墙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1



2024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苑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苑昆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阅。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充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10,227,2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军先生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唐苑昆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红墙股份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红墙销售广东红墙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红墙投资深圳市红墙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红墙运输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河北红墙河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西红墙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森瑞泉州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山红墙中山市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红墙陕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红墙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贵州红墙贵州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红墙浙江红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红墙湖南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红御涂料惠州市红御涂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御河香港御河商贸有限公司,红御涂料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红御建筑广东红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红御涂料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山东红墙山东新红墙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红墙化学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红墙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莆田运输莆田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由红墙运输及泉州森瑞共同出资成立的子公司,全 资孙公司
联动科技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墙投资参与投资的基金其投 资项目
股东大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红墙股份股票代码002809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无变更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红墙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Guangdong Redwall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Redwal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6127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6127  
公司网址http://www.redwall.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唐苑昆陈任芝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电话0752-61139070752-6113907
传真0752-61139010752-61139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73069982C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江超杰、夏敏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郭强、盛苑2023年11月8日至2024 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项目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 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760,801,636.59938,395,917.63938,395,917.63-18.93%1,551,678,649.951,551,678,64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元)85,513,842.9889,945,884.1489,945,884.14-4.93%112,752,966.37112,752,96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76,130,825.7762,851,014.2962,851,014.2921.13%82,454,675.2382,454,67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元)158,304,488.50127,480,686.83127,480,686.8324.18%110,041,663.49110,041,663.4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410.430.43-4.65%0.550.55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400.430.43-6.98%0.54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5.45%6.10%6.10%-0.65%8.24%8.24%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 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2,440,681,631.282,006,021,327.932,007,617,045.3121.57%2,438,353,603.152,439,526,97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元)1,652,007,938.901,516,344,729.491,516,344,729.498.95%1,428,208,710.721,428,208,710.7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63,275,344.73222,817,695.79185,447,051.97189,261,54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0,719,882.3330,513,741.9214,613,519.9619,666,69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5,124,338.2427,794,552.5914,984,056.4018,227,87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9,936,443.2246,919,965.7075,461,666.3225,986,413.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12,974.23-152,949.93-266,246.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769,099.772,831,891.252,211,651.5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842,865.848,322,945.504,316,416.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882,142.5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5,333,279.007,245,148.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1,907,993.6214,175,910.0728,593,163.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62,986.28185,143.67256,045.73 
减:所得税影响额1,946,181.535,513,219.675,694,881.68 
合计9,383,017.2127,094,869.8530,298,291.1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情况
近年来,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合成技术发展迅速,合成工艺逐步实现了自动化、清洁化和绿色化。

绿色环保的聚羧酸系外加剂已逐渐取代萘系外加剂,随着混凝土工程的大型化、结构及环境的复杂化、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新型功能性混凝土外加剂如膨胀剂、减缩剂、引气剂等其他外加剂等品种不断拓展。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竞争激烈,对混凝土外加剂的产品种类、应用性能和品质稳定性将提出更高的要求,仅靠单一的营销能力和单一品种进行销售的复配企业将逐渐失去竞争能力,退出市场,行业集中度将大幅提高,在技术服务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领先的企业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头部效应逐渐明显。

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仍然疲软,下游基建行业处于增速回升期,该部分需求量预计增长,但同为下游的房地产行业面临深度调整,逐步从增量房向存量房时代过渡。施工、新开工面积和投资近年整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房地产施工面积同比下降7.20%,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0.40%,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额为11.09万亿元,同比下降9.60%。因“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多重政策支持下,行业有望实现稳步恢复。

2、现行国家政策支持下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不断趋严,化工行业意外事件更加速了环保整治的力度,在此背景下,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化工行业“退城入园”相关政策,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中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筑材料产业高效发展,相关部门先后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先进建筑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促进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

混凝土外加剂产业链终端为基建行业和房地产行业,近基建行业利好政策密集出台:2021年11月24日,刘鹤副总理发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文章中着重提到“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次将能源体系升级放在突出位置;发债方面,2022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达3.4万亿,发行规模创纪录新高,专项债连续发行对基建的拉动作用将开始显现;2023年增发的1万亿国债已经分三批下达完毕,增发国债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1.5万个具体项目。基建投资增速有望回升,并行发展新基建和稳定传统基建。

2023年房地产市场仍经历深度调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增强信心和底气”。2023年国务院通过了一项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两大目标:1)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和建设,2)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4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提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改造范围为超大特大城市。2024年3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召开国常会,会上听取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汇报,并对行业的定调、已采取的相关政策以及未来的政策方向作出指示。预计在从中央到地方多层级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房地产市场在中长期稳步回调。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头部企业。

公司采用现代化自动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材料,试验确定客户需求,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

公司注重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并建立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因混凝土外加剂使用专门运输车辆运输,并具有经济的运输距离,公司在全国设立二十多个生产基地,可及时有效服务当地客户。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三)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铁路公路地铁、隧道与桥梁等领域,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当中的疑难问题。

(四)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营销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综合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关系。公司设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 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聚醚大单体集中采购模式67.30%6,996.006,632.00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不适用。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聚羧酸系外加剂成熟运用阶段本公司工作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情况稳定拥有已授权发 明专利80项原料大单体自主设计,聚羧酸产 品自主设计;自主功能设计小分 子单体,针对市场需求,最终设 计出各种精细化专用化产品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聚羧酸系外加剂20.5万吨/年33.83%24万吨建设中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沧州渤海新区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区聚羧酸系外加剂、其他外加剂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业务资质许可名称证书号核发机构核发日期有效期持证人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4837164-2020-7-28-红墙股份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人备案4413963280深惠海关2016-10-24长期红墙股份
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20562914676博罗县公安局2022-5-92022-05-09 至 2023-01-09红墙股份
4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20562925083博罗县公安局2022-5-92022-05-09 至 2023-01-09红墙股份
5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21175901740博罗县公安局2022-10-102022-10-10 至 2023-01-09红墙股份
6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21301438014博罗县公安局2022-11-82022-11-08 至 2023-02-07红墙股份
7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21514507362博罗县公安局2022-12-302022-12-30 至 2023-03-29红墙股份
8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216829985博罗县公安局2023-3-32023-03-03 至 2023-06-02红墙股份
9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269912167博罗县公安局2023-3-152023-03-15 至 2023-06-14红墙股份
10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350032312博罗县公安局2023-4-32023-04-03 至 2023-10-02红墙股份
11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507867531博罗县公安局2023-5-102023-05-10 至 2023-11-09红墙股份
12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668138111博罗县公安局2023-6-162023-06-16 至 2023-12-15红墙股份
13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782386896博罗县公安局2023-7-142023-07-14 至 2024-01-13红墙股份
14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0859093190博罗县公安局2023-8-32023-08-03 至 2024-02-02红墙股份
15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 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G44231094456559博罗县公安局2023-9-262023-09-26 至 2024-03-25红墙股份
16排污许可证91441300773069982 C001V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8-72020-08-07至 2023-8-6红墙股份
17排污许可证91441300773069982 C001V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8-72023-08-07至 2028-8-6红墙股份
1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4836182-2021-6-15-红墙化学
19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人备案4413960B8X惠州海关2021-6-16长期红墙化学
20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惠字 441300248726号博罗县交通运输局2021-9-32021-09-03至 2025-9-30红墙运输
2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1649930-2018-5-29-广西红墙
22排污许可证91450703561564180 4001V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6-282020-06-28至 2023-6-27广西红墙
23排污许可证91450703561564180 4001V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6-212023-06-28至 2028-6-27广西红墙
24排污许可证91130992551889003 G001V沧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8-132020-08-13至 2023-8-12河北红墙
25排污许可证91130992551889002 G001V沧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9-262023-09-26至 2028-09-25河北红墙
26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50521779647472 E001W-2020-3-242020-03-24至 2025-3-23泉州森瑞
27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50521779647472 E002X-2020-12-292020-12-29至 2025-12-28泉州森瑞
2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01330411MA2CXJFA0 7001W-2020-12-192020-12-29至 2025-12-28浙江红墙
29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442000304096064 61001Z-2021-6-282020-04-02至 2025-4-1中山红墙
30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闽交运管许可莆字 350322002223号仙游县运输管理所2022-10-122022-10-12至 2026-10-11莆田运输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内品牌知名度高
混凝土外加剂属于功能性材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较小,但对混凝土的性能影响较大,因此混凝土企业在选择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时非常注重品牌建设和行业口碑,长期不懈地坚持“品质第一,服务客户”的宗旨,红墙股份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水泥制品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于2023年获得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绿色制造优秀企业,及2018-2022年度广东省建材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公司2020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第二批次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在2021、2022年连续取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性能减水剂及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高效减水剂;在2023年的中国混凝土展“三新推介会”评选活动中荣获客户最喜爱的新产品奖。2023年通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连续十一年被评为“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公司外加剂产品已在行业内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持续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优质的技术服务和为客户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知名度。正因如此,红墙股份在全国拥有近千家客户,全国预拌混凝土行业10强中有7强选择红墙,全国预拌混凝土桩15强中有5强选择红墙。主要客户包括华润水泥下属多家混凝土公司、中国建材、北京建工、金隅冀东水泥、华西绿舍、天津冶建、上海建工、华新水泥、三和管桩、宏基管桩、建华建材、鸿业管桩、广州羊城管桩等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产品多样化及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中的疑难问题。公司已研发成功并向市场推出混凝土速凝剂、混凝土脱模剂、混凝土工程纤维、混凝土减缩剂等产品,针对相关的其他工程材料,混凝土表面增强剂、混凝土防水剂、混凝土防腐阻锈剂、水泥灌浆料等产品,公司高性能减水剂和混凝土减缩剂成功应用在UHPC桥面工程中控制混凝土开裂变形。在梅陇铁路等重点工程中,大量使用了国标和铁标无碱液体速凝剂。在特种混凝土领域,我司研发的高性能外加剂产品,成功应用于C100强度等级混凝土中,解决了超高强混凝土拌合物粘度大、施工效率低的问题;针对干密度≥3800kg/m3的防辐射重混凝土,我司产品成功解决了重混凝土拌合物均质性差、泵送施工难、混凝土结构密度不均匀等技术难题,产品质量及技术能力获得施工单位及业主的高度认可。

公司多年来形成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销售模式。因外加剂与混凝土原材料的适应性都是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同时因我国地域广阔、水泥品种众多、骨料难以标准化等因素影响,凸显了技术服务的重要性。针对水泥、骨料和外加剂不适应的问题,公司根据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多年来已经形成大量实验数据资料,可快速解决疑难问题,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增强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29年深耕外加剂市场,通过调研市场信息及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开发性价比优势产品,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保持稳固的客户关系。

(三)具备研发技术优势
高分子结构设计手段,采用高新技术合成多功能性外加剂产品,能够不断满足下游市场多样化需求,并且具有单独设计聚羧酸外加剂原材料聚醚大单体能力,未来聚羧酸技术的竞争必将在大单体技术领域先突破,掌握源头开发出尖端独特功能化大单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公司2022年开发六碳系列高性能减水剂和保坍剂,性能优越。公司近年来开发出多款功能小单体,设计到聚羧酸分子结构中,显著改善了混凝土性能,突破了传统减水剂只能高减水或只能高保坍的局限性,成功地开发出系列产品,在高减水和高保坍之间取得平衡,现在的高效聚羧酸减水剂,既能高减水又能做到有一定的保坍性能。公司研制成功的应用于管桩的免蒸养聚羧酸外加剂,可以降低管桩生产企业在蒸养环节的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针对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预制混凝土超早强外加剂及纳米早强剂,针对混凝土搅拌站环保问题的余、废混凝土处理剂,以及应用于生产预拌砂浆的砂浆聚羧酸外加剂及砂浆缓凝时间调节剂,可以有效解决保水剂与减水剂相容性差的问题。相关产品已在部分区域及客户中得到应用验证,并已发挥经济效益。

公司建立了专业化的研发平台和专门的研发机构,搭建了具备先进技术水平和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并组建“广东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诸如100万倍扫描电镜、全红外光谱仪、质谱仪(GC/MS)、高压液相/凝胶色谱仪等高端仪器。研究条件居全球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平台支撑。公司通过第21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荣获2022年度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荣誉称号,子公司广西红墙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独立开展“新型大单体、表面活性剂研发和聚醚多元醇研发”项目;与同济大学共同开展“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及应用技术”项目;与重庆大学共同开展“红墙新材料在西部地区的应用与推广合作项目”项目;公司与日本东邦化学株式会社战略合作,开发先进的差异化的特种大单体;公司通过加强与各大高校的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技术水平。

公司已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工艺、环保等方面取得授权和已申请专利总共 123件(其中发明专利 80项),专利数量位列同行业公司前茅。

(四)独特企业文化下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
公司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以“共同分享”为经营主旨,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积累了一批工龄长且有高度责任感的骨干员工,成为红墙股份发展的基石。混凝土外加剂作为制造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添加剂,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普遍相对较长,公司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体系,持续监控客户信用状况,保障货款及时安全收回;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是赢得客户的重要原因,公司坚持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①建立包括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入库检测、出厂检测、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②坚持对产品质量实产品质量的稳定性;③自建物流配送系统,为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报警系统、双取样系统(送货前车辆取样与到货时客户取样),保证质量的同时又可避免产品质量纠纷。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IS0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0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认证。

公司上市以来逐步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现已形成高效运营的ERP系统,实现集团化综合资源整合管理,达到采购、生产、物流、技术服务、销售等各环节协同运营,公司将持续提升ERP及附属系统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交互的自动化及智能化,为大亚湾年产32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衍生物项目顺利投产及之后的精细化生产管理做好准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终端市场为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房地产市场占较大比重,因 2021年开始陆续出现大型房企出现对到期债务违约,2023年房地产行业仍处于调整期。公司行业盘整期仍采取以质为先的经营策略,保障公司货款安全,注重维护优质客户,不以恶意低价竞争而破坏市场秩序,2023年公司外加剂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6.63%。受原料成本下降影响,外加剂业务毛利率提升4.25%。同时,公司保持较高运营效率,持续发挥降本增效的效果,2023年期间费用降低 2,107.92万元,在以上综合影响下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13.08万元,同比增长21.13%。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2023年 2022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760,801,636.59100%938,395,917.63100%-18.93%
分行业     
混凝土外加剂756,983,737.2099.49%907,999,538.6296.76%-16.63%
涂料1,865,758.280.25%445,128.390.05%319.15%
其他1,952,141.110.26%29,951,250.623.19%-93.48%
分产品     
聚羧酸系外加剂711,679,222.4293.54%820,386,210.3587.42%-13.25%
萘系外加剂37,842,945.764.97%83,015,071.738.85%-54.41%
其他外加剂7,461,569.020.98%4,598,256.540.49%62.27%
涂料1,865,758.280.25%445,128.390.05%319.15%
其他1,952,141.110.26%29,951,250.623.19%-93.48%
分地区     
华南地区405,255,198.7453.27%553,012,701.9158.93%-26.72%
华东地区148,424,965.0519.51%146,729,955.1915.64%1.16%
西南地区84,246,000.7311.07%103,141,894.7410.99%-18.32%
华北地区70,088,580.469.21%76,813,665.228.19%-8.76%
华中地区12,007,708.931.58%19,648,146.502.09%-38.89%
其他地区40,779,182.685.36%39,049,554.074.16%4.43%
分销售模式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混凝土外加剂756,983,737.20509,154,243.5832.74%-16.63%-21.59%4.25%
分产品      
聚羧酸系外加剂711,679,222.42470,423,695.8133.90%-13.25%-17.78%3.64%
分地区      
华南地区405,255,198.74239,793,602.9340.83%-26.72%-35.02%7.56%
华东地区148,424,965.05117,334,985.3620.95%1.16%-1.56%2.18%
西南地区84,246,000.7364,864,204.6823.01%-18.32%-24.70%6.53%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变动原因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聚羧酸系外加剂销售量万吨60.3060.88-0.95%
 生产量万吨59.9961.26-2.07%
 库存量万吨3.794.10-7.56%
萘系外加剂销售量万吨2.605.11-49.12%
 生产量万吨2.704.85-44.33%
 库存量万吨0.130.03333.3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3年 2022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 比重金额占营业成 本比重 
聚羧酸系外加剂直接材料393,884,340.8683.73%488,001,786.7885.29%-19.29%
聚羧酸系外加剂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及销售运费76,539,354.9516.27%84,174,971.6314.71%-9.07%
萘系外加剂直接材料26,381,389.1779.50%58,901,132.2679.43%-55.21%
萘系外加剂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及销售运费6,803,198.4820.50%15,249,584.4020.57%-55.39%
其他外加剂直接材料5,324,493.2996.01%2,870,916.1895.22%85.46%
其他外加剂销售运费221,466.833.99%144,137.234.78%53.65%
涂料直接材料1,100,783.3379.46%236,344.7196.45%365.75%
涂料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及销售运费284,568.6720.54%8,699.043.55%3,171.27%
其他直接材料、直接 人工、制造费用 及销售运费60,640.97100.00%27,253,065.59100.00%-99.78%
说明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2023年 08月 28日,安徽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注销完成,自该公司注销完成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11,164,815.2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4.6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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