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00137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建华) 各位股东: 本人蒋建华,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3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建华,1964年 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财金系,任主任助理;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任副院长;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任副院长;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任党总支书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任院长。2013年10月至今,任三江学院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3次、9次董事会(现场出席4次,通讯5次)、3次提名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和1次薪酬委员会。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1、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召集人,召集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2、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有关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积极履行薪酬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3、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的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特别关注财务负责人的提名,从专业的角度审查其是否能够胜任财务工作,为企业的发展筛选出合格的人才。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的方式,与公司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事项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后经2023年12月22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六)董事、高管薪酬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2年年度薪酬、2023年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有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尤其是与财务部和审计部人员的沟通,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专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蒋建华(签字):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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