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00137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2:16:31 中财网
原标题:翔腾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翔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拟进行投资的品种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收益产品、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产品类型包括不限于: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暂时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内部程序情况
2024年 4月 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 陈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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