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57号)核准,公司 2021年 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6,670,000.00股,发行价为 22.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409,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4,600,693.39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75,771.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年 11月 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11月 11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3057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967,945.0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37,371,464.64元,本年度使用 31,596,480.4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967,945.07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398,479,408.3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4,833,893.30元,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383,645,515.07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净额人民币 371,840,361.5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6,639,046.8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1年 11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注: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权限,洪江区支行不能直接签订监管协议,转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签署。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到原募投项目或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3年 12月 31日延期至 2024年 6月 30日;于 2024年 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年 3月 31日延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恒光股份 2023年度《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950-1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恒光股份《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恒光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光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贺 斯 江 伟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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