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2:41:45 中财网
原标题:东亚机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19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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