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3:12:0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建环能: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08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0508号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
环能公司”)管理层就 2023年 12月 31日中建环能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中建环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
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建环能公司是否于 2023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建环能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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