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川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23:31:37 中财网
原标题:川仪股份:川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董事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对现任独立董事柴毅先生、王定祥先生、胡永平女士、柴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截止目前,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独立董事柴毅先生、王定祥先生、胡永平女士、柴蓉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内,独立性变化情况
根据王定祥先生的自查报告,其自2023年9月4日《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施行后至2024年3月6日期间,存在该办法规定的不独立情形,为满足独立性要求,已在办法过渡期内立即进行了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施行,过渡期一年),新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王定祥先生自 2022年 1月起担任了川仪股份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为满足独立性要求,王定祥先生在办法过渡期内立即进行了整改,于2023年10月17日提出辞职,但根据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经董事会核查,截止目前上述影响王定祥先生独立性的因素已经消除。

经核查,柴毅先生、胡永平女士、柴蓉女士三位董事在2023年期间
未发生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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