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688702):盛科通信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爱义(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谢俊元、董事方鸣三名成员组成,均为外部董事。其中,杨爱义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会议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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