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科通信(6887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2023年 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年 7月 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年 9月 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2:本期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 3:本核查报告中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1,108.63万元,其中公司可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为 19,499.9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608.7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3年11月 23日出具 XYZH/2023BJAA10F0295号《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80,000.00万元,期限均未超过 12个月。截至期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 2023年 11月 16日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除此之外,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2: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但受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差异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 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较低。公司后续将结合当前项目推进进展及推进计划,审慎判断是否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若需调整,公司将按 照规则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及时进行披露。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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