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克莱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022年 2月 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80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1,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840,566.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59,433.95元。截至 2022年 3月 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33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已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4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4771号”鉴证报告。 西南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到期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或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以上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3年 7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新能源通风冷却设备制造车间项目”变更为“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具体详见公司 2023年 7月 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 2023年 9月 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査意见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克莱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2023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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