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2:09:50 中财网
原标题:长虹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4月 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对 2023年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决策情况做了总结回顾,并明确了 2024年度公司的重点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意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部分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经理层年度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总经理就 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做了总结,并对 2024年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清教)》(公告编号:2024-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路)》(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洪河)(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就 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做了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 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参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有关权益分派的条款,现提议不进行 2023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为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25,431.09万元。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90.81万元,已在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经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与测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三杰”)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10,580.53万元。本次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80.53万元,已在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9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经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对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和《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工商银行等银行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授权期间为 2024年 6月 1日-2025年 5月 31日。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需向工商银行绵阳高新支行、建设银行绵阳高新支行、绵阳商业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光大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华夏银行绵阳分行、成都银行金河支行、兴业银行绵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6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及融资,主要用于办理相关银行融资业务和董事会授权的金融衍生交易(外汇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4年销售信用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销售业务开展需要,根据公司《信用应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应收账款现状、客户年度预计销售规模、结算账期、公司历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客户评估信用限额、客户他项权证抵押及股权质押等实际情况。为促进公司销售业务开展,同意授予公司 2024年度信用投放总额 58,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信用管控。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 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租赁面积 55,848.92平米,租赁期间 12个月,租赁金额含税 10,606,381.99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租赁面积 72,318.81平米,租赁期间 12个月,租赁金额含税 8,978,727.8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邵敏先生、张涛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飞狮”)、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聚和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聚和源”)的业务发展,同意为长虹飞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2.25亿元担保额度,为深圳聚和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1.2亿元担保额度,为湖南聚合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0.3亿元担保额度,合计 3.75亿元。担保授权期限自本年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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