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润智控(83406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2:09:56 中财网
原标题:科润智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8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7,686,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78,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治理情况作出具体工作报告,并对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 的工作做规划。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作《2023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0和 2024-011) 和《董事会关于 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编号: 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280,6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406,117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根据监事会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280,6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406,117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 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除此之外,独立董事冯震远、潘自强、刘杰不再享受公司的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原外部董事包成林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已于 2023年 5月 10日辞去董事职务);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按照其岗位对应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未设置董事或监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的相关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年度绩效奖金应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及其个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来综合确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情况(单位:万元)
   2023年度
1王 荣董事长78.64
2王隆英董事、副总经理60.46
3章群锋董事、总经理61.22
4李 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3.78
5徐向萍董事42.28
6包成林原董事0
7廖小云董事10.16
8刘 杰独立董事6
9冯震远独立董事6
10潘自强独立董事6
11徐德兴监事会主席18.80
12王 震监事37.09
13周梦璇职工代表监事12.89
14陆显荣原副总经理5.25
15何永福财务负责人52.30
总 计45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483,39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406,117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荣、王隆英、章群锋、李强、徐向萍、 徐德兴、王震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3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和对 2024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预测,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629,464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 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751号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内部治理情况等 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629,464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和项目投资的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 2024年度向银行或非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包括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农商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及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280,62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406,117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43,216,969.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6,668,192.28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84,086,27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408,627.7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6,717,3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反对股数339,9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股数629,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 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连续性,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拟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629,464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及预计 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于 2024年度将与联营公司杭州科润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与江山农商行发生关联存贷款、票据贴现业务,并接受关联方王荣、王隆英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8,887,0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629,464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王荣、王隆英、李强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照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本公司满足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223,3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股数406,1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数量将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5,500万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 29.88%,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988.0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22,955.1622,955.16
2金加工车间柔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8,032.868,032.86
合计30,988.0230,988.02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到位之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 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629,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于本次发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9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发行 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科润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223,3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股数406,1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对股数223,34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弃权股数406,11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 资智慧新能源电网装备项目和金加工车间柔性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科润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629,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根据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定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629,464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 对股数 629,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股数 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 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686,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发行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相关内部规则制度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条款和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市地点、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声明、承诺函、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本次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等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规定、具体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自律规范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修改、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2、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13、除第 5项、第 6项、第 10项授权的有效期为止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在上述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批复后,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057,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反对股数 629,46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三)《关于董 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薪酬方 案及确认 2023年度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15,483,39297.44%00.00%406,1172.56%
(七)《关于 2023年年 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 议案》14,920,11793.90%339,9282.14%629,4643.96%
(九)《关于预 计 2024年 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 议案》15,260,04596.04%00.00%629,4643.96%
(十)《关于公 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15,260,04596.04%223,3471.41%406,1172.56%
 案》      
(十 一)《关于公 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 的议案》15,260,04596.04%629,4643.96%00.00%
(十 二)《关于公 司 2024年 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 说明书(草 案)的议 案》15,260,04596.04%223,3471.41%406,1172.56%
(十 三)《关于公 司 2024年 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 可行性论 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15,260,04596.04%223,3471.41%406,1172.56%
(十 四)《关于公 司 2024年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15,260,04596.04%629,4643.96%00.00%
 报告的议 案》      
(十 五)《关于前 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 况报告及 其鉴证报 告的议案》15,260,04596.04%00.00%629,4643.96%
(十 六)《关于公 司 2024年 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 的议案》15,260,04596.04%629,4643.96%00.00%
(十 七)《关于公 司未来三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 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 案》15,889,509100.00%00.00%00.00%
(十 八)《关于提 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15,260,04596.04%629,4643.96%00.00%
 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 关事宜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蓝锡霞、叶强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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