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0:29:24 中财网
原标题:贝瑞基因: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5443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5443号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贝瑞基因”)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5435号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后附的贝瑞基因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贝瑞基因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贝瑞基因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贝瑞基因编制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的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的规定,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与我们在审计贝瑞基因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贝瑞基因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贝瑞基因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晓琴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15,141.68-136,800.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191.91-2,463.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1.90%-1.8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的收入。2,191.91房屋设备租赁收 入、仪器维保收 入、仪器安装维 修收入2,463.64房屋设备租赁收 入、仪器维保收 入、仪器安装维 修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无拆除资金利息 收入及金融类业 务收入-无拆除资金利息 收入及金融类业 务收入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无新增贸易收入-无新增贸易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无与上市公司现 有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无与上市公司现 有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未发生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未发生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无此类业务所生 产的收入-无此类业务所生 产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191.91-2,463.6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无此类业务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无此类业务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 生的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入。-审计意见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标准无 保留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无其他不具有商 业合理性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无其他不具有商 业合理性的交易 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其他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无此类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12,949.77-134,337.08-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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