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建南)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郭建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建南作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建南,男,1976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2年9月至 2006年 7月,任英国华威大学研究员;2006年 9月至 2008年 4月,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讲师;2008年 4月至 2015年 8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 7月至2020年 1月,任成都珂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 6月至今,任广州淡水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9月至今,任上海典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5月至今,任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7月至 2022年 9月,任杭州滋长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7月至今,任上海聪幻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7月至今,任上海守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9月至 2019年 8月,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11月至 2019年 7月,任江西指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5月至 2019年 12月,任广东美品购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8月至今,任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1月至 2019年 11月,任上海骋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 11月至 2021年 7月,任上海玥修企业管理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 11月至今,任上海御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 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研究员;2020年 5月至今,任广州美祺智能印刷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6月至 2024年 1月,任山东金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9月至 2022年 1月,任上海白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 12月至今,任广州新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 12月至今,任广州莱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9月至今,任摩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3月至今,任泛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2021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2023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述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2023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财务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0-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6.《关于确认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2023年 3 1 计委员会第十四次 7.《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27日 会议 8.《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 际控制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10 案》; 5 计委员会第十八次 月 8日 2.《关于确认公司2020-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 3.《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2023年度按时出席了上述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责的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委员,在后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中,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四、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重大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积极监督公司的财务核算与年度审计活动 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的审计安排与计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本年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的融合,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保障了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营和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公司有效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升内部控制质量、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董事会会议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 2023 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郭建南): 2024年 4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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