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薛俊东)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0:38:37 中财网
原标题:宝莱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薛俊东)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共召开的 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在本人 2023年度任期内,参加了 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本人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3年 3月 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 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宝原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解除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 4月 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同意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年 4月 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意见同意
2023年 6月 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年 7月 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 9月 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独 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子公司珠海申宝、珠海宝瑞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 9月 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 10月 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 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合理安排。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此次补选董事选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绩效考核结果来制订,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股票、调整授予价格、实施等事项均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 2023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薛俊东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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