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8920032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8920032号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四方精创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四方精创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如为创业板公司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四方精创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四方精创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精创”)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号)同意,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股,发行价格为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88.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8,402.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8,611,585.4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670079号)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670079号),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8,611,585.41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3年11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经2020年8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22年2月,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75775475905,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58,084,075.70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改变。 (五)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年3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979.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致认为,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84,075.70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末,募投项目“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429.23万元,受到国家信创政策、新技术推广加速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开发工作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原计划项目实施费用金额不能满足项目需要,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滞后。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5年3月。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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