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精创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号)同意,公司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25,388股,发行价格为 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8.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88,402.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611,585.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670079号)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2年 5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年 11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经 2020年 8月 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22年 2月,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75775475905,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158,084,075.7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相关募投项目。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979.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改变。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8,084,075.70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末,募投项目“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429.23万元,受到国家信创政策、新技术推广加速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开发工作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原计划项目实施费用金额不能满足项目需要,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滞后。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4年 3月延期至 2025年3月。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四方精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四方精创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方精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精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3-12-3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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