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雄极光(3006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三雄极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极光”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三雄极光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700万股,网上发行6,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38,9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5,561,02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17年3月 30日,公司分别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募投项目“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雄”)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重庆三雄,公司于2017年4月5日与重庆三雄、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募投项目 “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州三雄极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贸易”)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三雄贸易,公司于2017年4月5日与三雄贸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三雄科技,公司于2017年6月7日与三雄科技、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三雄”)作为募投项目“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肇庆三雄,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与肇庆三雄、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18年4月 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越秀支行”)的通知,由于越秀支行终止营业,公司原在该支行开展的相关业务转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东风支行”)负责,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与保荐机构、越秀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东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东风支行,账户391120100100165965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保荐机构、越秀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2018年4月17日与三雄贸易、保荐机构、东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东风支行,账户391120100100168973未发生变更。 7、2019年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810000110120100030823,拟将存放于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本理财资金到期后,相关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利息将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新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2019年5月1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保荐机构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8、2022年6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三雄科技原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额退还至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在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新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06301615000000117),用于承接三雄科技转回的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2022年9月30日与广州农商行锦绣支行、保荐机构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重庆三雄、三雄科技、三雄贸易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具体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1、“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810000110120100030823),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存放于广州农商行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广州农商行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到期后,相关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利息也将转回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新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广州农商行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公司已将广州农商行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775000000066)进行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1,021.16元(含利息)全部转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1000011012010003082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其他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重新评估论证,公司将募投项目“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鉴于该募投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1000011012010003082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528008000888)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合计389,069,584.24 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3、“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和“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61018800060762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1120100100165965)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合计52,430.95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已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1120100100168973)注销,并将专户中的余额53,866.17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其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三雄贸易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4、“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已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号06301442000000069)进行了注销,并将专户中的余额合计3,101.53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5、“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553000000068、账号06301962000000080)注销情况 (1)“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553000000068)注销情况 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鉴于规划的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完成,且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为之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553000000068)近一年处于未有实际业务支出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合计11,222.33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962000000080)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三雄科技原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额退还至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前述款项全部退还后,公司将注销三雄科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截止至2022年12月30日,三雄科技已将原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至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615000000117),并将其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账号06301962000000080)进行了注销,并将该专户中的余额合计13.46万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其基本账户后转至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615000000117)。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 情 况 , 公 司 已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6、“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其它募集资金专户及“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0,147.29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储存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将“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664000000067、账号06301306000000086)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615000000117)进行了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止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①“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9号,使用募集资金23,661.4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23.39万元,投入进度为60.11%;截至2022年6月30日,“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89.42万元,投入进度为63.77%;截至2022年12月31日,“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454.11 万元,投入进度为69.54%。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因此,公司榄北路1号为“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共同实施地,园区的基建投入应该由两个项目根据实际使用面积共同承担。 2022 年底募投项目结项时,公司根据工业园区相关工程的实际建设费用进行了费用分摊,其中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需要承担的工程建设费用为27,711,475.43元,该费用已于2023年1月9日从“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615000000117)支付至“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664000000067)。因此智能照明项目实际已支付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27,711,475.43元,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已支付的截至2023年1月11日,“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3,739.0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9,922.36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1.93%,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13,549.01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13,643.11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②“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实施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使用募集资金16,423.67万元。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新增实施主体三雄科技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及技术研发投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募投项目资金拨付给三雄科技实施“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年7月,公司已从“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553000000068)向三雄科技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962000000080)支付募投项目实施资金8,000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68.04万元,投入进度为60.08%,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8,240.70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93.68万元,投入进度为60.24%,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8,290.20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司取消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 1 号。三雄科技原承接的募集资金8,000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将全额退还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三雄科技在原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已使用的募集资金9,421,567.65元由三雄科技以自有资金替换后返还给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退还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三雄科技也进行相应减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9月13日,三雄科技从自有资金账户将在原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已使用的募集资金9,421,567.65元返还至三雄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962000000080),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相应减少9,421,567.65元。截至2022年12月30日,三雄科技已将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里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在扣除手续费后合计93,214,175.09元退还至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615000000117),三雄科技已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06301962000000080),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76.72万元,投入进度为55.27%(因三雄科技在原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已使用的募集资金9,421,567.65元已于2022年9月用自有资金替换,2022年度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相应减少 9,421,567.65 元,导致 2022 年度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为-791.32万元,导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对2021年12月31 日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相应减少,投入进度相应降低),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9,243.55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2023年1月9日,公司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向智能照明项目专户支付应承担的工程建设费用 27,711,475.43 元,因此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已支付的募集资金增加27,711,475.43元,智能照明项目实际已支付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27,711,475.43元。 截至2023年1月11日,“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847.87万元,27.86%,募集资金专户总结余资金6,472.40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6,504.18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注 2]:上表中“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一栏比例大于 100%的,系由于上表“截至 2023年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公司在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利息、管理费、手续费支出等因素,而“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含前述因素所导致。上表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作为提升公司研发能力的投资,不直接产生收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投入产生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公司绿色照明产品价值的提升及销量的扩大等方面,通过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公司的研究、实验、测试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测试水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盈利水平,增强竞争实力。所以未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核算。 2、“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的建设是以提升公司实体营销体系运营效率及科学决策能力和增强应对外部市场开拓能力为目标,包括建设大区展示中心,提升区域中心对公司绿色照明产品、品牌的展示能力,更好地服务区域市场;也包括通过多样化的广告宣传和品牌推广,提高三雄极光品牌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无法通过量化准确测算,并且渠道下沉、专卖店的建设也是在原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增加布局,其对原有网络的影响及协同效应也是无法测算的,所以未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核算。 3、“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通过在海外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以及在主流搜索引擎上进行推广来扩大公司产品和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也包括在海外注册商标、增设办事机构、参与专业交流与推广、参加展会等活动。这些项目内容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或者效益无法准确单独核算,所以未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核算。 4、“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在电商网站搭建公司的线上交易及推广平台,以实现公司业务及推广渠道的拓展,和线上平台、线下经销商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通过对信息的采集与分析,提升公司内部运营效率及科学决策能力和增强应对外部市场变化能力,因此未对该项目进行单独效益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第一次变更 (1)变动原因 三雄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加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有利于协调各子公司的研发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发进度,打造更加高效的研发体系,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实施地点是因为公司 2016 年 12 月份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了新的土地资源,该地块比该项目原来规划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有明显的交通优势和人才优势,区位优势突出,更有利于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和研发队伍的稳定。 (2)决策程序 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且变更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包括:①、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②、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变更为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 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已于2017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增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2、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第二次变更 (1)变动原因 公司取消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主要原因包括: 1)根据公司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及组织架构调整,公司组建研发中心作为公司技术与产品研发机构,集中各业务单位及子公司的研发资源,三雄科技短期将不再单独设立研发部门; 2)公司总部原租赁办公场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由于政府统一规划而拆迁,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已于2021年从广州市番禺区搬迁到广州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榄北路1号与良地埠工业区临近,此次实施地址变更有利于公司集中管理,便于研发工作开展与内部业务交流沟通; 3)公司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园区建设进度快于番禺区石碁镇三雄科技园区,园区已具备的条件与环境相对更优,此次实施地址变更有利于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尽快完结并投入使用。 在公司经营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上述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取消三雄科技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址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 (2)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包括:①取消全资子公司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②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公司已于2022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减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3、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变更 (1)变动原因 公司各子公司和生产基地在产品类别方面各有侧重,肇庆三雄是公司主要的光源、支架等生产基地,为LED智能产品提供配套服务。为发挥各基地的优势与特长,避免重复建设,故增加肇庆三雄为“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9号为肇庆三雄生产经营所在地,肇庆三雄新增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后,其相关建设和投入将在该地点实施。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为公司分公司所在地,也是公司生产基地之一,有现有厂房可供规划使用,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北路1号厂区尚未建成的情况下,新增该基地作为实施地点可以加快公司“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速度。 (2)决策程序 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且增加实施地点。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具体内容包括:①、增加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②、增加肇庆三雄所在地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9号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③、增加公司分公司所在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良地埠工业区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除前述变更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4日,募投项目“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募投项目的结项及募集资金结转,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募投项目“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负责实施。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LED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的终止及募集资金结转,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2021年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3、募投项目“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的结项及募集资金结转,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4、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和“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553000000068)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鉴于规划的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完成,且公司在广州农商行锦锈支行为之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553000000068)近一年处于未有实际业务支出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合计11,222.33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结转,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和“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基本按照项目规划及需要完成了“LED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的建设,达到了项目结项条件。截至2023年1月1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已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的结项及募集资金结转,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2023年1月16日、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或终止,公司已按规定将全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和“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变更 (1)变动原因 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异常复杂,全球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增大,自由贸易大环境受到挑战,公司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的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降低跨境电商拓展风险,公司拟减少在跨境电商方面的投入。 鉴于照明行业消费者仍然以线下购买为主,电商业务经历快速增长阶段之后已呈现稳定态势,而公司经过前期在O2O电商项目上的加大投入,目前电商平台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现有电商业务需要。因此,公司根据O2O电商业务发展状况,拟修订原来的投资计划,适当减少在O2O电商上的投入强度。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的推进情况,公司近两年加大了渠道开拓力度,努力将渠道向三、四线城市甚至以下县镇市场延伸,在专卖店和品牌推广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目前公司销售终端在国内县级城市还存在不少空白区域,专卖店、专卖区的覆盖范围和密度还有较大的投入空间,尤其是辐射能力强的、数量庞大的五金渠道,公司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公司在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大投入,而截止2018年底,公司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已经完成95.30%,接近使用完毕。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决策程序 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和“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变更。变更的事项包括:①、将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2,500万元变更用于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②、将O2O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 5,000 万元变更用于实体营销网络下沉完善扩充项目。除前述变更外,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3)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变更,公司已于2019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三雄极光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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