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科隆股份(300405):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2:39:59 中财网
原标题:科隆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泽”)、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科隆”)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的事项,该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最终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是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进行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恒泽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2562002315B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巴栋声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新蔡18路南侧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凝土外加剂、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 被担保人名称:盘锦科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25613501318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磊
注册资本:126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氧乙烷衍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华武建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4MA0Y8N303B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崔海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研发;商品混凝土加工;建筑预制件、路边石、减水剂制造;搅拌设备、建筑设备、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水性涂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加工、销售;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泵式);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年 度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净资产
四川 恒泽2023年 度42,731,045.29187,709,345.16230,388,898.22-35,214,523.25-42,679,553.06
 2024年 1-3月8,092,914.82177,356,086.03218,839,400.591,231,670.73-41,483,314.56
盘锦 科隆2023年 度244,294,495.85357,193,964.95292,457,733.70-39,749,656.1864,736,231.25
 2024年 1-3月48,257,135.71292,431,914.79231,900,750.88-4,310,869.7160,531,163.91
沈阳 华武2023年 度51,706,995.27149,271,225.87145,605,075.28-19,679,019.053,666,150.59
 2024年 1-3月6,467,043.16139,471,233.06138,759,477.56-3,104,395.09711,755.50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恒泽、盘锦科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其中四川恒泽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 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盘锦科隆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含9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沈阳华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担保或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担保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万元(含19000万元)
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全资子公司从事行业未来前景良好,提供担保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61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总额为 0元。合计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73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19,000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61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5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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