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3:44:04 中财网
原标题:浩洋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浩洋股份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衍生品投资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和2022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2023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3年,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资类型初始投资 金额期初 金额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报告期内 购入金额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期末金额期末投 资金额 占公司 报告期 末净资 产比例
远期结售 汇合约12,638.50--55.14-12,638.5011,575.681,062.830.45%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2023年度公司进行了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及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全 王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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