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30026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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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3:54: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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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尔康制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
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
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
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
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
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
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
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本条(三)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
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
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
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 | 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
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披露。
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
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本条(三)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
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
体上予以披露。
(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
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2/3
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
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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