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30024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1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二、 1-12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19号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莱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宝莱特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宝莱特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宝莱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宝莱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宝莱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宝莱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宝莱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洪梅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顶乾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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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信息港支行,账户512905063910108在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注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户9550880232017900173于2022年9月30日注销。 注 4:截止日余额 295,551,507.80 元,其中:211223321651000002账户有120,000,000.00 元转入 223223321651000005账户、225223321651000009 账户、228223321651000003账户、 229223321651000007 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656900003510901 账户有 50,000,000.00 元转入 65690000357900014账户、65690000357900028 账户、 65690000357900031 账户、65690000357900045 账户、65690000357900059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 注5:初时存放金额为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23,584.12元后,实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际到账金额。 注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及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410.44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所致。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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