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30075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年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359,007股,发行价格为645.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1,559,515.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5,310,628.3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248,886.62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19,864,330.35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0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1,986.43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金额11,986.43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70,000.00万元,其中因公司与广东省深圳市某单位合同纠纷案,银行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资金175.9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冻结资金已解冻并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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