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 议 决 议 (2024年4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记录: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属于正常经营范围的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吴 伟 明 程 博 陈 伟 华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