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30118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23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智能手机行业整体情况仍然面临挑战,随着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消费者对于购买智能手机的需求有所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85.30万元,同比上升1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3.96万元,同比下降28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1.62万元,同比下降645.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33.26万元,同比下降224.93%。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6次董事会,共审议了29项有关议案。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年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4项有关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2、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侯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侯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侯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侯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关注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就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4、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所有投资者利益。2023年全年共发布公告63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59份。公司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所有公告都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时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多种沟通渠道,积极与各类投资者沟通,及时、细致地回复投资者问答。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补充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二)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提高信披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4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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