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洪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5:28:41 中财网
原标题:飞荣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洪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洪俊)
本人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黄洪俊,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清华大学MBA。曾担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国信证券股份公司(002736.SZ)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长江证券股份公司(000783.SZ)场外市场部华中大区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公司(600109.SH)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深圳麦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34759.OC)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合伙人、投委会委员。现担任深圳市松湖金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936.NQ)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起担任飞荣达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均未在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均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本人
序号发表日期及 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 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的类型
12023年 3月 2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3、 审议《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6、 审议《关于 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审议《关于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 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2023年 3月 2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1、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
32023年 4月 2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1、 审议《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同意
42023年 5月 15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1、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2、 审议《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 审议《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52023年 8月 1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1、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
62023年 10月 2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1、 审议《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同意
72023年 12月 29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1、 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名称召开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表决意见
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 会12023年 5月 15日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12023年 3月 24日1、审议《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同意
(四)日常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安排时间参加公司董事会,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规范经营和财务管理及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 3月 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邱焕文先生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辞去总经理职务,并聘任副总经理相福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聘任邱焕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按照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及基本年薪情况,并结合了经济环境、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综合因素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23年度履职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洪俊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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