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5:28:53 中财网
原标题:飞荣达: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飞荣达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查看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使用明细账,核查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现场查看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生产建设场所;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访谈,核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项目建设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 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2,69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84.9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和审计及验资费等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3,420,55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6,579,430.84元。已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于2020年 4月 17日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699,999,984.99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11,499,999.77元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688,499,985.22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指定专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3750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430,883股,发行价格为 14.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4.8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256,273.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43,721.23元。截至 2023年 4月 26日止,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已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999,999,994.89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14,499,999.92元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 985,499,994.97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指定专用账户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391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84.99
减:扣除的发行费用11,499,999.77
减:募投项目实际投入使用金额694,787,180.65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8,625,185.22
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506,161,995.43
减:补充流动资金(暂时) 
减:对外投资 
减:发生手续费6,173.07
加:利息收入6,395,758.03
减:注销转出102,389.53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023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0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4,787,180.65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125,200.00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711.26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6,395,758.03元;2023年度因使用募集资金发生手续费 300.00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因使用募集资金共发生手续费 6,173.07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4.89
减:扣除的发行费用14,499,999.92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214,640,837.08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6,084,331.58
新能源相关器件建设项目(原 “南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8,556,505.50
减:补充流动资金(暂时)200,000,000.00
减:对外投资-
减:发生手续费-
加:利息收入9,625,678.19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580,484,836.08
2023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214,640,837.08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4,640,837.08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584,336.61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9,625,678.19元,截止 2023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9,625,678.19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公司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飞荣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 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募投项目状态金额 (元 )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深大支行深圳市飞荣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010316100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销--
2中国建设银股份有 限公司行金坛支行飞荣达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3205016207000 00003435G通信器件产业 化项目注销--
合计--     
注:1、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5000103161002)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8,499,985.22 元,实际投入金额为188,625,185.22元(包利息收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5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0-053)。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股份有限公司行金坛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050162070000000343)主要用于 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元,实际投入金额为506,161,995.43元(包利息收入)。目前 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并将相应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102,389.53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3-052)。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户名称专户账号募投项目状态金额(元)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深圳市飞荣达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639606511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注销--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广东飞荣达精 密制造技术有 限公司95508802304 49900391新能源相关器 件建设项目续存405,360,698.77
3中国银行深圳南油 支行     
   758877134830   
     续存175,124,137.31
合计580,484,836.08     
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39606511)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5,499,994.97元。截至2023年07月07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86,084,331.58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584,336.61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对应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07月 0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3-056)。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580,484,836.08元,另有 2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88,499,985.22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694,787,180.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5G通信器件产业 化项目500,000,000.00500,000,000.000.00506,161,995.43101.23%2022年 1 2 31 月 日419,142, 404.04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8,499,985.22188,499,985.220.00188,625,185.22100.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88,499,985.22688,499,985.220.00694,787,180.65100.91%-419,142, 404.04-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 688,499,985.22688,499,985.220.00694,787,180.65100.91%-419,142, 404.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度营业收入 41,914.24万元,净利润 2,047.45万元,本报告期未达到预定效益。一方面, 5G建设 推进速度不及预期,相关产品的当期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对该项目短期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各生产车间陆续投入生产,产能未 充分释放,目前项目的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 2020年 6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人民币 124,053,584.21元置换截至 2020 年 5月 22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 及置换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9507号)《深圳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0年 6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已将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02,389.53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上述表中“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985,499,994.97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214,640,837.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214,640,837.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南海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800,000,000.00800,000,000.0028,556,505.5028,556,505.503.572026年 1 2月 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85,499,994.97185,499,994.97186,084,331.58186,084,331.58100.3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85,499,994.97985,499,994.97214,640,837.08214,640,837.0821.7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 985,499,994.97985,499,994.97214,640,837.08214,640,837.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由全资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 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前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官和路东延线南侧地段 TD2021(NH)WG0042地块,变更为深圳市 明区马田街道 A628-0042地块。项目建设期由变更前 3年(即 2026年 6月 30日之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为 3年(即 2026年 12月 31日之前达到可使用状 )。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更 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公告》(2023-07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中人民币 28,151,000元置换截至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上述投入及置换 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86号)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 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按照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投项目 名称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期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南海生产 基地建设 项目全资子公 司广东飞 荣达精密 制造技术 有限公司深圳市飞荣达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东飞荣 达精密制造技 术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里水镇和顺官和路东 延线南侧地段 TD2021(NH)WG0042 地块深圳市光明 区马田街道 A628-0042 地块3年(即 2026 年 6 月 30日 之前达到可 使用状态)3年(即 2026 年 12月 31日 之前达到可 使用状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 6月 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24,053,584.2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29507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 8月 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815.1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86号)。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8月 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23日、2023年8月 24日及 2023年 8月 25日将 5,000.00万元、10,000万元及 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3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 188,499,985.22元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125,200.00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主要用于 5G通信器件产业化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将相应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102,389.53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 185,499,994.97元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账户余额(利息收入)584,336.61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十、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十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十二、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141号)。报告认为,飞荣达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飞荣达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飞荣达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飞荣达披露的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颖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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